海原县中水净化再利用生态修复工程

海原县发布时间:2025-09-25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海原县中水净化再利用生态修复工程
  • 项目地址: 海原县东城生态园内
  • 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人工湿地面积20496平方米,铺设生物滤石(鹅卵石)面积1924平方米,采用粒径100-300毫米的圆润鹅卵石,铺设厚度30厘米,铺设方量577.2立方米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8

项目详情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1
招标人(盖章):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09-25
项目名称
海原县中水净化再利用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代码
正在办理中
项目审批文件
正在办理中
估算投资
663.97万元
资金来源
县财政统筹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1.鹅卵石、生物滤石:沿三个池子周边水域放置铺设鹅卵石(粒径10-20厘米)、火山岩滤料,总计770吨。 2.表流湿地(种植水生植物):种植水生植物16655平方米,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 3.中水水质净化(潜流湿地):为去除异味、进行硝化反硝化脱氮、通过填料吸附除磷,新建潜流湿地4200平方米,深度1.6米。 4.新建泵前池及潜水泵:新建泵前池1座、潜水泵1套。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要求
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预计招标时间(年 月)
2025-10-30 00:00:00.0
进场(主场)交易中心
备注
注:1.本表所列招标项目(标段)系初步安排,仅供潜在投标人参考,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2.项目审批文件,已完成初步设计的填写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文号,未进行初步设计的填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文号,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填写项目建议书批复及文号,未进行项目建议书审批的填写项目当前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