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海原县发布时间:2024-01-06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海原县
  • 规模: 对46MW和70MW锅炉(共5台)进行超低排放改造,29MW锅炉(共6台)维持现状运行条件及配置
  • 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BDGCGL-2024-(GC)003号 建设地点:海原县 建设规模:对46MW和70MW锅炉(共5台)进行超低排放改造,29MW锅炉(共6台)维持现状运行条件及配置 ;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为该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该中标人承担的一切任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27

项目详情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招标人(盖章):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1-06
项目名称
立项文件及文号(或项目立项进展情况)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估算投资
资金来源
预计招标时间
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项目已编制完成《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正在审批。
工程规模:为实现清洁取暖,现拟将东、南、西、北四区共5台29MW以上的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锅炉房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改造,另6台29MW的燃煤锅炉进行配套改造。 招标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10855.39万元
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
2024-01-21
注:1.本表所列招标项目(标段)系初步安排,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2.招标人发布计划,可以根据行业特点另行制作招标计划表,另行制作的计划表应当包含本表所列项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