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绿色高标准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绿色高标准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21座日光温室,每座温室长114米,宽14.5米,配套温棚设备、电气、给水等相关设施 ; 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021年7月1日后新颁发资的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概况: 建设新型高效日光温室,日光温室配备智能温控、通风、遮阳、灌溉系统等。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10
项目详情
|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1 | |||||||||||||||||||||
| 招标人(盖章):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01-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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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表所列招标项目(标段)系初步安排,仅供潜在投标人参考,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
| 2.项目审批文件,已完成初步设计的填写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文号,未进行初步设计的填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文号,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填写项目建议书批复及文号,未进行项目建议书审批的填写项目当前进展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