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鸿和家园)
- 项目名称: 奈曼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鸿和家园
- 项目地址:
- 范围: 完善安置区街巷硬化、安置区住房屋面及墙体防水保温美化、安置区给排水完善提升及安置区社区治理社区融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无飞线充电设施、消防柜等补短板(具体
项目详情
奈曼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 -(鸿和家园)中标结果公告
奈曼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 -(鸿和家园)(项目编号:K1505252025060601001)中标候选人公示于 2025 年 7 月 4 日结束,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未收到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的异议, 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 中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评标情况:
1.中标人:北京四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1Y59L62
3.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捌拾万零叁仟叁佰捌拾贰元叁角陆分 ¥1803382.36元
4.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5.工期(交货期):50日历天
6.评标情况:综合评估93.43分,其中:投标报价39.97分;技术部分38.46分;其他部分10分。
二、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负责人:赵建涛;相关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京 1132017201900022
三、中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业绩情况:
( 1 )鄂尔多斯日兴大厦装饰装修工程
( 2 )汇浩利综合楼改造项目
( 3 )誉博财富大厦办公楼新建项目
( 4 )满洲里路道路综合工程
( 5 )三层局部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
四、招标文件规定公告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 : 投标人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以上资质 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 (含)以上 资质 ;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期内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 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 二 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资格;且须具备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 .财务要求: 提供 近三年( 20 22 年~ 202 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整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4.其他 要求 :
( 1) 拟派 施工 技术负责人 须 具 备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施工员、质检员 或质量员 、材料员、资料员)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2 ) 20 22 年至今没有发生重大 工程 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计入黑名单、不良诚信记录。( 提供截图 )
( 4 )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结果,对于有行贿犯罪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提供截图 )
( 5 )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 2020〕165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并经公示的建筑市场信用主体,在公示期限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公示以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为准)。( 提供截图 )
( 6 )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 7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分工和责任等。
7 .2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7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 .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
7 .5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7 .6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业绩及奖项作均可作为本联合体的业绩及奖项。(如提供的业绩或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承接或获得的同一个项目的业绩或者奖项,不累计加分。)
7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 .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9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格要求的材料。
(8) 按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工作方案,本项目建设方式为以工代赈,并在实施中赈济措施有创新有拓展,体现示范引领作用。
发布媒介:
(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3)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nmgztb.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奈曼旗黄花塔拉苏木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奈曼旗黄花塔拉苏木伊拉麻图村 代理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4幢1单元 18-1
招标人邮编: 028300 代理邮编: 401122
招标人联系人:李世杰 代理联系人:黄月
招标人电话: 13948652158 代理电话: 15102379505
附件: 中标结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