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国道335线K472+521-K475+664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

乌兰察布市发布时间:2025-07-25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乌兰察布市国道335线K4725215664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
  • 范围: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26.25p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style="font-family: 华文中宋;"> 2.1项目概况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21p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style="font-family: 华文中宋;"> 本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起点位于G335线K472+521处,终点止于K475+664处,实施里程3.143公里。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21p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style="font-family: 华文中宋;"> 旧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米,K472+521-K475+110段路面宽11.6米,K475+110-K475+664段路面宽9.0米;路面结构为:5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21p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style="font-family: 华文中宋;"> 旧路于2015年改建完成,至今未实施养护工程,路面病害主要以横纵裂缝为主。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26.25p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style="font-family: 华文中宋;">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标划分1个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 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所投标段的标段号一致。 (13) 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4) 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5.2.1项(6)目所列相应情形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个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个信封签署人一致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 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5.2.3项(6)目及第5.2.4项所列相应情形。 (9)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所投标段的标段号一致。 (10)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1)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1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人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9目的规定。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 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所投标段的标段号一致。 (13) 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4) 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5.2.1项(6)目所列相应情形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个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个信封签署人一致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 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5.2.3项(6)目及第5.2.4项所列相应情形。 (9)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所投标段的标段号一致。 (10)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1)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1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人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9目的规定。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 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所投标段的标段号一致。 (13) 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4) 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5.2.1项(6)目所列相应情形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个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个信封签署人一致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 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5.2.3项(6)目及第5.2.4项所列相应情形。 (9)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所投标段的标段号一致。 (10)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1)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1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人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9目的规定。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项目详情

乌兰察布市国道 335线K472+521-K475+664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E1509002025062003001

各投标人:

1.我方已确定 乌兰察布市国道 335线K472+521-K475+664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 的中标人,公告时间为 202 5 0 7 25 —202 5 0 7 28 日,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结果

内蒙古瑞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277,180.00

确定为中标人

2.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工程质量及工期:

中标人

内蒙古瑞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1.G209线K14+000-K24+000段、G331线K6046+000-K6068+586、K6083+986-K6103+000、K6106+181-K6118+300段养护工程第SZQYHSG-2标段;

2.商都县绕城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SG-1标段。

项目经理

张震

建造师证书编号

215111324529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S223线K5+994-K56+400(商都县)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SG-3标段;

项目总工

赵芃

工程师证书编号

20203004233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Y012屯垦队至黄家梁至吉庆梁道路养护工程;

工程质量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

不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工期

52日历天

监督机构: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话: 0474-8981739

编: 012000

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编: 012000

话: 0474-8981908

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华通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科尔沁快速路融创青城一号

编: 010040

人:孙先生、高先生

话: 18047180755、18647379242

邮: htgcnmg@163.com

2025年7月2 5

附件: 中标结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