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汐子镇草原鸭育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赤峰市发布时间:2025-07-18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城县汐子镇草原鸭育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8
  • 开标时间: 2025-09-04

项目详情

宁城县汐子镇草原鸭育种繁育基 地建设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EPC+O))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城县汐子镇草原鸭育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已由 宁政纪 字( 2025) 4 0号文件批准招标,招标人为 宁城县汐子镇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及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宁城县汐子镇草原鸭育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EPC+O))。

2.2 建设地点: 汐子镇杨家窝铺村

2.3 计划投资金额: 1829.96 万元 计划投入财政资金 1650.00万元,合作企业拟投入资金约179.96万元

2.4 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占地 80亩,建筑面积24598.08平方米,建设现代化鸭舍14栋,建设发电机房1栋、室外工程配套设施等

2.5 招标范围:

(1)设计:包含且不限于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 次深化设计等 )、编制初设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服务(含 施工全过程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服务 ),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资料及完善 的后续服务;

(2)施工:根据招标人审核通过后的施工图设计内容和要求,承担本工程范围内 的所有专业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承担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

(3)运营:项目完成后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营,运营期预计20年。

2.6 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完成设计内容,施工周期内全过程参与技术交 底、现场技术指导、图纸变更及分部分项验收等。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2.7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达到验 收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达到验收标准;

运营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符合主管部门运营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且具备以下资质能力要求

(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运营资质要求: ①须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 的肉鸭(原种)或肉鸭(扩繁)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须拥有国家水禽良种扩繁推广基地或国家水禽核心育种场资质

或由满足以上( 1)、(2) 3) 项条件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 .2 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家。联合体成员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 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只能组建一个联合体投标,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 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 .5 信誉要求:

(1)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 “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格式自拟)(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 (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

4.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0 7 1 8 12时00分至2025年0 7 2 4 23时59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 3/tpbidder )(访问路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模块),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 http://222.74.200.108:80 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

0512-58188511、0471-5332612

5 、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 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 8 08 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 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城县汐子镇 人民政府

地址: 宁城县汐子镇

联系人: 于泳清

联系电话: 0476-4900989

监督单位: 宁城县 农牧局

地址: 赤峰市宁城县党政综合楼 12号

联系人: 赵晓东

联系电话 0476 - 2840778

宁城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 109号

联系人:董琳琳

话: 0476-4255076

招标代理公司: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张 衡、张寒阳

联系电话 18042630913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