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赤峰市发布时间:2025-09-28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 项目地址: 宁城县必斯营子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1
  • 开标时间: 2025-10-21

项目详情

宁城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1504012025092701001

、招标条件

宁城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已由赤农牧建发 [202 5 ] 18 号文批准,招标人(项目法人)为 宁城县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为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宁城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建设面积5万亩,总投资12922万元,本次招标为施工第一标段。

2.1 标段 名称: 宁城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2. 2建设内容:项目区建设旱作高标准农田面积 1.0046 万亩 ,具体涵盖田块整治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和公示牌及界桩工程

2.3建设地点:宁城县必斯营子镇;

2.4 本标段招标限 额: 2338.93 万元;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 6 12 3 1 日前完成;

2.6质量要求: 严格 符合国家及行业 现行相关 标准 规范

2.7招标范围:本 项目 施工第 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 独立法人资格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投标人须 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证书,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 注册 建造师, 持有 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 水安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仅允许独立法人参与。

3.5 宁城县 202 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 5万亩 分若干标段, 兼投不兼中 :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项目 各个标段 的投标,须分别递交投标文件,但只允许中标 1个标段。同一投标人评审顺序靠前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所投其他标段不再评审。

3. 5 近三年在 “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 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 不良 信用 记录( 具体要求 详见 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4.3)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 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 ,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 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投标 业务咨询电话: 0476-8288829 )。

4.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 9 29 0时00分至2025年 10 9 23时59分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 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_bidder; 交易系统 访问路径: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模块),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 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0 21 08 3 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投标人在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七、特殊说明

依据《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内农牧建发〔 2023〕132号)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组织项目组成人员完成信息打卡录入工作,并将项目组成人员资质证书原件交项目法人 (宁城县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处) 保管, 未按要求执行的, 招标人有权 拒绝 签订合同。

项目开工后,项目组成人员全员在岗履职, 人员 变更或请假 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 审批 手续, 未按要求执行的 将按照《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和合同约定, 采取 扣除违约金、 低信用分或按挂靠处理 情形处理等措施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九、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 宁城县农牧局

人: 梁汝艳

址:宁城县党政综合楼西附楼 5楼

联系电话: 0476-2840015

十、联系方式

宁城县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处

人: 周旭春

址: 宁城县党政综合楼西附楼 4楼

联系电话: 0476-2840709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赤峰市 新城区金帝大厦 B座3区8楼829

人: 宋敏哲 冀果果

联系电话: 0476-8301238

交易平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高架桥南侧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

人:孙浩滨

话:0476-4255076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