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2025年至2027年度县乡村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RCYHSG-1、RCYHSG-2

兴安盟发布时间:2025-10-16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扎赉特旗2025年至2027年度县乡村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
  • 概况: 1、扎赉特旗2025年至2027年度县乡村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26.5个月,自2025年10月15日--2027年12月31日。 2、2025年日常养护项目分两个标段 RCYHSG-1标段:里程合计1349公里,县道267公里、乡道307公里、村道775公里 RCYHSG-2标段:里程合计1124公里,县道405公里、乡道129公里、村道590公里。 3、2026年--2027年按照当年里程进行养护调整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3

项目详情

扎赉特旗 2025年至2027年度县乡村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15220020250922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扎赉特旗 2025年至2027年度县乡村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二次) (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 兴安盟财政局、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扎赉特旗交通运输局 《兴安 盟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5 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盟本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兴财建 2025〕17号)、《兴安盟交通运 输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自治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用于普通公路养护分配计划有关通 知》(兴交发〔 2025〕27号)、《关于2025年交通运输系统预算的批复》(扎交发〔2025〕 2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扎赉特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 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扎赉特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扎赉特旗 2025年至2027年度县乡村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二次):

RCYHSG -1标段1349公里 ,县道 267公里、乡道307公里、村道775公里。

RCYHSG-2标段1124公里,县道405公里、乡道129公里、村道590公里。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774 日历天, 具体 以合同生效之日起 2027年12月31日止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划分为 2 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里程

km)

主要工程内容

RCYHSG -1

扎赉特旗 2025年至2027年度县乡村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二次)

1349

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对公路及沿线设 施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浇灌路面裂缝、 处理桥头跳车、修补路面坑槽;保持排水畅通、构造物及安全设施等

RCYHSG -2

1124

RCYHSG -1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壹仟贰佰伍拾贰万陆仟壹佰玖拾壹 12526191 .00 元)。

RCYHSG -2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人民币 壹仟贰佰伍拾玖万陆仟捌佰零肆 12596804 .0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 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最近五年内( 2020年9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项公路工程的施 工或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或公路日常养护作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 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 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对本次施工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允许中 1 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 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 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投标报名

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网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guide/index)中无 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注:已办理 CA锁的企业 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 投标,没有 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 10 17 日至 2025年 10 23 17:30 (北京时间) 逾期不予受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guide/index)下载电子招标 文件。

6.3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3家CA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 意一家企业办理 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 办事 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 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 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 103,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办 公电话: 0482-8315782(江苏翔晟)、0482-8370125(内蒙古一证通)、0482 -8370079 (内蒙 CA)。

2)移动端CA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CA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点标 证通 ”APP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新点标证通)。

6.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 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 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 投标人对公告内容 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6.5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 为,请 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0482-8370588/0482-8370096。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兴安 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 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 0512-58188511 咨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1 1 06 9 0 0 分。

7.3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进行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无法参与后续开标过程。同时,签到的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业务咨询电话:0512-5818851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并填写投标人信息时所填写的联系人电话必须为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在第二个信封开标会前,招标人将通过电话通知各投标人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于开标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有疑问时,可随时发起开标异议文字提问,并等待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的回复。

7.4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7.5 施工每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 20 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形式: 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或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 时间同投标文 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由投标 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 ), 否则视为投 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 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 标人须登录兴安盟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平台全程在线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兴安 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办事指 ”栏目下载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相应操作,未在开标前递交的 电子保函或开标系统未显示已出函的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二)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需将银行保函扫描件及在兴安盟境内银 行所出具的 该银行保函查询结果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三)开标结束后的 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人需要,将银行保函及查询结果原 件邮寄至招标监督人处进行备案(以监督人接到材料为准,逾期 不候 ), 待本项目中标 人签订合同后返还;

(四)投标人出具的银行保函及查询结果,如有一次弄虚作假行为或累计两次 逾期 未提供银行保函及查询结果,将投标人投标行为纳入信用评价管理、列入黑名单 且不得 进入兴安盟市场,并将结果报至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nmgztb.com.cn 、内蒙 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 务网站( http://jtyst.nmg.gov.cn/ )、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nmgztb.com.cn/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

上发布。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 扎赉特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电话: 0482-2776106

邮编: 1376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扎赉特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邮编: 137713

电话: 0482-6605008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 金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乌兰浩特市信合广场二期西侧 4号门市

邮编: 137400

电话: 0482-3804380

联系人: 史亚楠

电邮: JYXMGL123456@163.com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