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白云选矿分公司中贫氧化矿氢基矿相转化项目白云选矿分公司中贫氧化矿氢基矿相转化项目标段7脱硫系统成套设备和施工招标

包头市发布时间:2025-10-30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包钢白云选矿分公司中贫氧化矿氢基矿相转化项目标段7脱硫系统成套设备和施工
  • 项目地址:
  • 范围: 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负责按照方案设计进行环保措施实施、水保措施实施、职评安评措施实施、消防、防雷等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0
  • 开标时间: 2025-11-26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白云选矿分公司中贫氧化矿氢基矿相转化项目标段 7脱硫系统成套设备和施工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K1502002025102701001001 ,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已经由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复,批准文号为 2502-150206-04-01-378487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白云选矿分公司稀土出料场北侧

2.批准文号: 2502-150206-04-01-378487

3.工程规模: 新建中贫氧化矿氢基矿相转化项目主要包括现有磨选系统改造、粗精矿浓缩系统、粗精矿过滤系统,氢基矿相转化系统、天然气裂变系统、制氮系统、脱硫系统、余热利用系统、供水及水处理系统、余热供热设施、供电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公辅设施、总图运输及配套设施等。

4.标段编号: K1502002025102701001001

5.项目名称: 白云选矿分公司中贫氧化矿氢基矿相转化项目标段 7脱硫系统成套设备和施工招标

6.招标范围: 本标段建设内容脱硫系统建设,包含成套设备供应,配套土建、设备及给排水等安装

材料供应方式及清单明细详见投标报价须知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1)投标人负责配合工程范围所有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负责按照方案设计进行环保措施实施、水保措施实施、职评安评措施实施、消防、防雷等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按国家及行 业标准完成设备标示、安全标牌、交通标示、消防标示、生活标示等标志、标示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示警戒线 (含材料购买)。对于地上构建筑物、地下障碍物、施工中不可预见问题,由投标人按照发 人要求处理。

对施工现场现有障碍物的拆除,由投标人负责。涉及改扩建对原有结构体系利用前需委托相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可靠性鉴定及结构校核,并出具检测报告,以及加固施工方案并按照审核合格的加固方案进行施工。

(2) 投标人对承包项目的 工程建设 质量、安全、工期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3) 负责项目范围内大件运输道路的平整及处理。

(4) 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5) 大型设备运输所需场内外的交通运输改、扩建、加固、拓宽、扫空障碍、道路修复(恢复)、二次倒运场地租赁及相应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 投标人负责 并承担相应费用。

(6) 按照要求完成项目专项审批和验收手续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手续办理。

(7) 在本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确实是本工程实现运营应该有的相关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8) 本施工标段范围内 所涉及到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特种设备, 投标人 负责按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合规要求,满足有验收资质第三方的验收合格标准,如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人 负责无条件整改。

(9)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管道基础处理、管材连接、打压试验、回填等关键工序,必须严格执行 “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验收合格并留存影像及书面记录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10) 本标段包含的公辅系统需在中贫氧化矿氢基矿相转化项目其他标段均施工完毕,各节点管道、电路、通信均无问题后,方能办理竣工验收退场。

(11) 本项目建设期间所产生的冬季施工措施费据实结算。

(12) 本项目最终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脱硫系统主体设备组成(此分类为概况,详见技术协议)

13) 烟气及降温系统 :烟气系统主要包括引风机出口至吸收塔进口烟道、事故喷淋装置、脱硫塔出口至烟囱进口处的净烟气烟道。

14) SO2吸收系统 SO2吸收系统包括:吸收塔、吸收塔浆液循环泵及搅拌器、石膏浆液排出泵、除雾器、氧化风机等几个部分,还包括辅助的排空设施。

15) 石灰浆液系统 :石灰石粉仓内的石灰石粉由星型卸料器送至石灰浆液箱中加水制成石灰浆液,然后由石灰浆液泵送入吸收塔补充与 SO2反应消耗了的吸收剂。

16) 石膏脱水系统 :该系统的主要设备包括:石膏水力旋流器站;滤液水箱;滤液水泵,真空皮带脱水机;真空泵;防止浆液沉淀设搅拌器。

17) 工艺水系统 :根据本工程系统冲洗、除雾器冲洗用水量新建工艺水箱及配套设施。

18) 事故浆液系统 :本次新建一座事故浆液箱,设置一个集水坑,事故浆液箱的容量应满足吸收塔检修排空时和其它浆液排空的要求,容积不小于吸收塔最大浆液量,并作为吸收塔重新启动时的石膏晶种。设置两台事故浆液返回泵,一用一备。

19) 电气系统 :投标方负责本工程脱硫岛及配套装置工作范围内电气系统的系统设计、安装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及安装、调试,其中电气系统包括:脱硫岛内装置的供配电、电气控制与保护、照明及检修系统、防雷接地系统、通讯系统、电缆和电缆构筑物 (包括防火封堵)、电气设备布置。

7.服务期限: 1)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交工 冬季连续施工 完工后进行 20天调试, 待整体项目交工后 60天内竣工。

以脱硫塔、湿电结构及外部外部管网为主线,其余配套为辅线同步开工。未描述部分同步在以下大节点内,具体施工工期 180天要求如下:土建及结构(绝对工期)80天,公辅(绝对工期)45天,主线脱硫塔、湿电壳体安装(绝对工期)45天,内部防腐(绝对工期)25天,烟道及支架安装(绝对工期)35天,内部结构安装(绝对工期)35天,电气施工(绝对工期)60天,系统调试(绝对工期)20天

2) 设备供货周期: 签订合同后 60天内。

8.计划投资: 本标段 1822.41万元(不含税价),其中设备费1118.44万元,建安费703.9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及以上资质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4、项目经理:需具有 二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 4 8 月至今连续 12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5、安全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 202 4 8 月至今连续 12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6、投标人近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全部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 2家,联合体成员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 明确的联合体成员分工。

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25 11 26 09:30时 (以实际平台预约场地时间为准,不另行澄清)

2.递交 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25 10 30 日至 2025 11 10 日。

2.领取网站: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 监督部门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工信和科技局

七、其他说明

环保指标要求:根据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 [2019]35号)二、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一)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在基准含氧量16%条件下,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达到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每月至少95%以上时段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应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 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建设及验收,在生产设备、设施试生产运行的同时应同步开展手工监测比对(24小时不少于4次,每次手工比对间隔时间不大于6小时),并直至CEMS在线监测系统通过验收为止,期间所产生费用由项目施工方承担。

付款方式

建筑安装工程费 (含材料费):每月报进度量1次,按照当月工程量结算的85%支付建安费,开具当月结算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扣除甲供材料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97%,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100%。

设备购置费:设备费预付 30%,承包人须开具等额无条件银行保函。货到验收合格且承包人开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30%,预留10%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说明: 预付款 必须 专用于承包人为工程实施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合同工作

付款形式

农牧民工工资由现金转账至专用账户,其余工程款由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合同价格形式

建安清单暂定 总价,固定单价合同。 设备合同固定单价、固定总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custominfo.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河西工业园

邮编: 014010

联系人: 孙晓军

电话: 15049369764

招标代理机构: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河西工业园

邮编: 014010

联系人: 崔宏凯

电话: 15849486556

2025 10 30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