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市发布时间:2025-10-2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7
  • 开标时间: 2025-11-17

项目详情

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F15070020251023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已由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以鄂农科字 [2025]576号 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鄂伦春自治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 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 40天内完成

招标 范围 包括地质勘察、地形测绘、初步设计及服务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设计、年度计划编制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概算等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地形测绘资料等)及有关技术资料,成果文件需确保符合相关部门送审要求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建设规模

标段控制价(万元)

建设地点

F1507002025102301001001

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新华村、前进村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9万亩高标准农田的勘测设计

465.9

大杨树镇新华村、前进村

F1507002025102301001002

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红星村、富饶村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勘测设计

5.1万亩高标准农田的勘测设计

264

大杨树镇红星村、富饶村

F1507002025102301001003

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北郊村、东升村8.3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勘测设计

8.38万亩高标准农田的勘测设计

433.8

大杨树镇北郊村、东升村

F1507002025102301001004

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奎勒河村2.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勘测设计

2.7万亩高标准农田的勘测设计

139.7

宜里镇奎勒河村

F1507002025102301001005

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兴盛村2.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勘测设计

2.13万亩高标准农田的勘测设计

109.7

乌鲁布铁镇兴盛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资格条件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含乙级)以上资质。

3.3 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2年-2024年或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晚于本时间要求的,提供自成立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业绩要求: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业绩有效日期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工程且规模相近的类似项目(包括:农田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设计经验和业绩。

3.6 信誉要求:查询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7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业或农林行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

3.8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的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人员。

3.9 其他要求:

1) 施工期间,设计人员应到达现场处理相关技术问题。

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项目负责人及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以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3.10 审查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 “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证书;

3)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相关证书;

5) 企业财务业绩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载”;

4.2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4.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 5 11 17 09 30 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 5 11 17 09 30 分;(北 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 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点击帮助手册。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jy.nmg.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8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 .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监督部门电话: 0470-5638039

10. 联系方式

人: 鄂伦春自治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址: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人: 董平

话: 15204942220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利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人: 解女士

话: 18747015123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