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烟气脱硫EPC总承包工程
- 项目名称: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烟气脱硫EPC总承包工程
- 范围: 完成整个烟气脱硫工程的工程管理、设计、设备与材料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包括地基处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9
- 开标时间: 2026-01-07
项目详情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 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
烟气脱硫 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1500002025012601002001)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赛罕区黄合少镇东讨速号村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项目内容:电力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 2×66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 属于国家 “十四五”电力规划中期调整 新增 煤电 项目 , 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 , 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自筹 20%,贷款80%。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 2 × 66 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 烟气脱硫 EPC 总承包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 , 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 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 现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对该 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厂址西侧毗邻沙良产业物流园,南侧为规划的航天一街,东侧为科工六路,西侧为排洪渠。西北距呼和浩特市约 17.5km ,北距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约 13.5km ,西南距正在建设的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约 50km 。 本工程拟建设 2 × 66 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设施,并留有扩建条件。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 范围为 内蒙古能源集团 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下辖的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 2 × 66 万千瓦 煤电项目 +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五期 1 × 60 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燃煤机组工程烟气脱硫系统烟气脱硫 EPC 总承包工程。本 EPC 总承包工程是完整的整套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完成整个烟气脱硫工程的工程管理、设计、设备与材料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包括地基处理 含桩基施工 > ,施工阶段的沉降观测、施工降水、冬雨期施工或特殊季节施工、与各标段之间建筑安装交叉作业、图纸交付影响,需要的植筋、挖洞、开孔、补洞和土石方挖填、基础沟道二次开挖与回填、基坑排水、墙面修复及其他各种措施等内容)、调试、整套启动试运、技术服务(含参与性能试验、技术服务、培训等)、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直至正常运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达标投产,包括生产必须的保温油漆、各种标志标识、岛区道路、硬化及绿化,并取得安全、消防、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等许可证及使用证;负责 范围内的 消防设计 须 通过相关设计审查,并负责总承包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配合招标方完成环保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实现 “交钥匙”工程,并能满足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以及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当环保部门要求环保设施技术改造时,投标方必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环保设施改造。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脱硫环保检查、比对试验等工作 及相关费用 由投标方负责。具体 范围 详见技术规范书。
2. 3 计划工期
脱硫 EPC 总承包工程计划 开工时间为 202 6 年 1 月 20 日, 1 号机组脱硫装置 202 6 年 8 月具备通烟气条件, 202 7 年 5 月 20 日 前 #1 脱硫装置通过 168 小时试运 ; 202 7 年 7 月 20 日 前 # 2 号机组脱硫装 置通过 168 小时试运,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通知日期为准书面通知为准。
2.4 工程质量目标
本工程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创同期、同类型、同地区工程建设领先水平,高等级完成工程质量评价工作, 力争 高排序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详细质量标准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 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
(4) 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 .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 须同时 具有 有效的工程设计 环境工程 专项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及以上 设计资质 和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 2 .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五 年( 20 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以 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须至少具有 2 项国内新建(或扩建)单机容量 600 MW 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烟气湿法脱硫 EPC 总承包合同业绩(不含改造、 增容 及联合体 业绩 ),并且其中至少有 1 项业绩已安全投运( 以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为节点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的清晰扫描件(封面、 合同 签字 盖章 页、能证明上述范围的参数页), 已投运的业绩需额外提供 工程移交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应能说明烟气脱硫系统生产 / 投产日期),否则为无效业绩。
3.2.3.1 项目经理资格:
( 1 )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2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3 )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 近 5 年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以 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 须至少具有 1 项国内新建(或扩建)已投运单机容量 600MW 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烟气脱硫总承包 (EPC 总承包 ) 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管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证明页、工程范围以及关键信息页)等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姓名,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明确为该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佐证材料, 机组投运证明 材料包含: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 移交生产交接书或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 若提供的材料不能明确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 4 )拟任项目经理须 提供在投标企业近 1 年 ( 2024 年 8 月至今任意连续 12 个月) 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3.2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 1 项国内 600MW 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装置设计管理经验(须提供业绩明确为该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本人在投标单位近 1 年( 2024 年 8 月至今)任意连续 12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 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 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4.3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年 12 月 19 日 23时59分 。
4.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 6 年 1 月 7 日 9时30分 。
5.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 6 年 1 月 7 日 9时30分 。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6.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点击帮助手册 。
7. 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
招标人: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闫先生(商务) 曲先生 ( 技术 )
电话: 15248031033、 15848258228
电子邮件: 46458403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 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5512119122
电子邮件: lb_liu@chng.com.cn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 内蒙古 自治区能源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5号发展大厦C座 ,
投诉受理联系人:张越
投诉受理电话: 0471-6659119
投诉受理邮箱: nmgnyjdlc@126.com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