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板厂冶炼区域除尘风机及EC蒸发冷却器改造项目-建安
- 项目名称: 薄板厂冶炼区域除尘风机及EC蒸发冷却器改造项目建安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8
- 开标时间: 2025-04-23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薄板厂冶炼区域除尘风机及EC蒸发冷却器改造项目-建安项目 ,招标编号: K1502002025032601001 ,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已经由 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批复,批准文号为 2403-150203-07-02-528997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包钢薄板厂
2. 批准文号: 2403-150203-07-02-528997
3. 工程规模: (1)拆除现有5.0m直径蒸发冷却器,重新安装5.6m直径蒸发冷却器;更新雾化喷嘴,喷嘴数量保持14支,利旧原有的水、气管路;(2)对蒸发冷却器上至末端烟道出口法兰,下至香蕉弯出灰口之间的设备进行全部更换;(3)匹配实际烟气量、扬程, 2#转炉新设ID风机,现有风机异地紧急备用,在风机并联管道设置电动蝶阀+插板阀阀组;(4)风机曲线匹配管网提高全压后,除尘器出口至风机入口、出口消声器管道扩大为D2420;(5)拆除现有的DN1600放散杯阀,更换为DN2000放散杯阀;(6)2#EP阴极振打改成旋转式,配套更换电机和减速机;(7)配套供电、土建、消防、总图运输等公辅设施的设计。
4. 标段编号: K1502002025032601001001
5. 项目名称: 薄板厂冶炼区域除尘风机及EC蒸发冷却器改造项目-建安项目
6. 招标范围: 负责本工程内容的设备设施拆除安装及配合调试(包括试运行、性能测试)、消缺、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现有障碍物的拆除、恢复以及垃圾拉运处理。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内容。负责下线设备、构建筑物按甲方要求处理(切割并倒运到指定地点或利旧存放)。所有动力介质(包括水、电、气等公辅介质)及给排水由承包方到业主指定位置接取或接点。
7.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项目开工后240天内完工(停产配合建设时间不能超17天),完工后80天内竣工。
8. 计划投资: 524.684758 (不含税)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4 、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三个月连续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5 、安全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三个月连续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6 、投标人近3年内在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全部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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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04 月 23 日 09:30 时 (以实际平台预约场地时间为准,不另行澄清)
2.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 “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 领取时间: 2025 年 0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04 月 08 日。
2. 领取网站: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监督部门
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七、其他说明
1 、付款方式:(1)每月报进度量1次,按照当月工程量结算的85%支付建安费,开具当月结算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扣除甲供材料费用。(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97%,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100%。
2 、付款形式:承兑汇票和现金
3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4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签订合同后30天内以现金形式缴存,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工期延误、质量不达标、恶意欠薪。
5 、农民工保证金:需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严格按《包头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未按照合同约定优先支付承包人员工及农民工工资,导致罢工上访、聚众滋事、网络舆情、社会矛盾等事件出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直接和间接损失的,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
6 、分包转包:严禁承包单位将工程进行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挂靠,对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挂靠等行为的认定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现行《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执行。施工分包根据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承接施工任务,所有施工分包单位都必须经过资格审核。中标施工单位不得将施工内容分包给共同竞标本标段的施工单位。被包钢列为禁入名单的企业不得作为工程项目分包单位使用。分包转包按照包钢(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3版)执行。
7 、履职检查:中标人现场项目部的上级公司,必须对合同项下内容的安全、质量、进度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每月安全、质量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8 、安全管理: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时,需与发包人同步签署用于明晰双方安全施工责任、约束双方之间安全施工管理行为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遵照执行。
9. 最高限价: 524.684 758 (不含税) 万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ustominfo.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邮编: 014010
联系人: 邱秉富
电话: 0472-2667742/13947272412
招标代理机构: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邮编: 014010
联系人: 张鑫(项目负责人)/曹小艳(业务部长)
电话: 15764938185/0472-2669069
2025 年 03 月 31 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