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狮城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绿色交通产业园区客运中心2MW光储充项目

乌海市发布时间:2025-11-20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乌海市狮城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绿色交通产业园区客运中心2MW光储充项目
  • 项目地址:
  • 范围: 乌海市狮城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绿色交通产业园区客运中心2MW光储充项目
  • 概况: 本工程为绿色交通产业园区客运中心2MW光储充项目,光伏车棚建设容量为1.47312MWp,屋面光伏建设容量为0.52824MWp,建设光伏总容量为2.00136MWp。涉及4个新能源停车区,1处绿色建筑屋顶,有效使用面积约为9000平米。共包含光优采用N型620Wp组件3228块,150kW组串逆变器11台,储能设备1000kW/3000kwh,1套:2套1000kW一拖十充电系统、1套240kW一拖八及7kWV2G2台,共30个单枪充电桩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1
  • 开标时间: 2025-12-11

项目详情

乌海市狮城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绿色交通产业园区客运中心 2MW光储充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K1503002025111901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久兴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乌海市狮城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对 乌海市狮城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绿色交通产业园区客运中心 2MW光储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 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乌海市狮城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绿色交通产业园区客运中心 2MW光储充项目

2. 批准文号 (海能局字〔2025〕114号)

3.工程范围: 本工程为绿色交通产业园区客运中心 2MW光储充项目,光伏车棚建设容量为1.47312MWp,屋面光伏建设容量为0.52824MWp,建设光伏总容量为2.00136MWp。涉及4个新能源停车区,1处绿色建筑屋顶,有效使用面积约为9000平米共包含光优采用N型620Wp组件3228块,150kW组串逆变器11台,储能设备1000kW/3000kwh,1套:2套1000kW一拖十充电系统、1套240kW一拖八及7kWV2G2台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4.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投资及银行贷款

5.最高限价: 1172.612988 万元

6.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具体以施 工合同为准。

7.建设地点 :乌海市海勃湾区客运枢纽站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9.施工工地标准: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10.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 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 “三证合一 ”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 ”登 记制的改革的意见》国办发 [2015]5 0 号。

2.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问题。

4.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 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 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禁止失信被执行 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 企业自有投资及银行贷款 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投标人须提供 ①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的查询截图;②投标人 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的查询截图;③投标人未被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 v.cn/ )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

5.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或 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 成员不得多于 2 家;

2)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 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 标;

5)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

6)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中涉及到的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业绩及信誉评价等提供联 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均可;

7)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 pbidder )进行注册,并办理 CA 锁。

注:支持央企与乌海市建筑业企业、市外建筑业企业与乌海市中小微建筑业企业 自治 区龙头企业与我市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 作量原则上不低于联合体投标项目工作量的 40%。

7.投标人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 区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 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随意换项目管理人员,确需更换的不得超过管理 人员数量的 50%且在资格、业绩、信誉等方面与变更前管 理人员一致,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 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 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 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内蒙古自治区混改建筑业企业,母公 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 债务、侵权、违约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混改完成 之日起 3 年内使用母 公司业绩、信用信息、获奖情况作为承揽我区工程的投标人资信。

四、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 局颁发的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 试五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 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劳动合 同及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2025 1 月至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 的凭证)。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 11 2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025 12 11 09 00 分)。

2.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 :9443/tpbidder )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进行注册,自行获取 招标文件,未经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详见内蒙 古自治区工程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 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交易平台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电话 0512-58188511、0473-2999726)。

4.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 CA 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 标人未及时办理 CA 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详见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内 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通知 https://ggzyjy.nmg.gov.cn/msym/whsggzyjyw/xwzx_4523/zytz_4524/202410/ t20241030_ 42845.html )。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拾万 元整( ¥ 200000 .00 元);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在诚信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

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本标段【工作台】-【保证金查询】-【子账号缴纳到账查询】中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保证金子账户中;

5.电子保函办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保函生成时间为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在本标段【工作台】-【保证金查询】-【保函办理查询】-【立即申请】按钮跳转到工程保函系统中办理投标担保保函;

6.鼓励投保人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12 11 09 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交易系统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2025 12 11 09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219.148.175.179/msym/whsg gzyjyw/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 gov.cn/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 。如有信息变更,请登录网站获取,其他媒介转载 的招标公告或变更公告无效。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乌海市海勃湾区能源局

地址: 乌海市海勃湾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757319079

招标人: 乌海市狮城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海市 海勃湾区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18504735222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久兴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乌海市海勃湾区海达西街 20-5号(博洋汽修东侧入口后院二楼)

联系人: 余工 联系电话: 0473-6917608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