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补充设计工程施工
- 范围: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1 ) 按招标文件规定 递交了 电子版投标文件 。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评审: ( 1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内容填写,组成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 项目名称、 标段 号 、补遗书编号(如有)及 投标报价 (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投标函中填写的 投标报价 与 开标一览表 中填写的 投标报价不 一致 的,以 投标函中填写的 大写投标报价为准 ) ;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4 )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6 )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房建工程 预算书总金额需与 工程量清单 900 章报价总金额一致 。 ( 7 ) 投标人未提供 房建工程全预算或 提供的 房建工程全预算 存在漏项或提供的 房建工程全预算 不能说明其报价具备合理性 。 ( 8 ) 按招标文件规定 递交了 电子版投标文件 ;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1 ) 按招标文件规定 递交了 电子版投标文件 。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评审: ( 1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内容填写,组成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 项目名称、 标段 号 、补遗书编号(如有)及 投标报价 (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投标函中填写的 投标报价 与 开标一览表 中填写的 投标报价不 一致 的,以 投标函中填写的 大写投标报价为准 ) ;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4 )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6 )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房建工程 预算书总金额需与 工程量清单 900 章报价总金额一致 。 ( 7 ) 投标人未提供 房建工程全预算或 提供的 房建工程全预算 存在漏项或提供的 房建工程全预算 不能说明其报价具备合理性 。 ( 8 ) 按招标文件规定 递交了 电子版投标文件 。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有)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 投标人的 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 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7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8 )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9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5 项规定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5
项目详情
国道 331 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补充设计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国道 331 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 331 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 2017 ﹞ 1411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以《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 331 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交发﹝ 2018 ﹞ 508 号)文件批准,施工图 补充设计 已由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以《关于国道 331 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 K6926+613-K7404+467 段补充设计的批复》(内交发〔 2024 〕 320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国道 331 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国道 331 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项目的 补充设计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K6926+613-K7404+467 段增设边坡急流槽 8660 米、双柱标志牌 5 块、警示桩 885 根、柱式轮廓标 500 个等 ; K7274+920-K7274+980 段增设护脚墙及护坡修复 140 米、导流坝 100 米 ; 养护站、停车区加装窗户及暖气。
技术标准 按《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 331 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 阿交发 (2018)508 号 ) 文件执行 。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5 月 25 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 5 年 7 月 25 日 ,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号为: BLBC SG ,招标范围包括:国道 331 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补充设计 工程的 路基 防护 、 路面拦水带、 排水及防护、交通安全设施、 房建 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 https://hwdms.mot.gov.cn/ )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条规定仅适用于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 “ 信用中国(内蒙古) ” ( https://fgw.nmg.gov.cn/xynmg/certify.jspx ) 查询的专项信用报告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的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进行评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
5. 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登录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 ) ”-“ 交易平台 ”-“ 工程建设(新系统) ”-“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 ” 获取格式为 “nmgzf” 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 “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 ” 打开查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V1 》。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5.3 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随时登陆 “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话: 0483-6103037 ;
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11 , 0483-8345573 ;
CA 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 13947497379 (一证通)、 0483-6119898 (内蒙古 CA )、 0512-58188511 (标证通);
CA 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400-0471-888 (一证通)、 0471-8942366 (内蒙古 CA )、 0512-58188511 (标证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通过系统提出,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督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楼开标室组织开标。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 0512-58188511 , 0483-8345573 。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新系统)。
6.4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 30 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投标人在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手册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
6.6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nmgztb.com.cn );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yst.nmg.gov.cn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 ) 。
8.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电 话: 0483-8771681
邮政编码 : 750306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道 331 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邮 编: 750306
联 系 人: 马楠
电 话: 1780060050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新华大街交通大厦 10 楼
联 系 人 : 杨 银涛
电 话 : 17804713075
招标公告附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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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项目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BLBCSG |
法人资格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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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标段号 |
财务要求 |
|
BLBCSG |
无。 |
注:本次招标不对投标人财务设置最低要求考核内容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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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
BLBCSG |
无。 |
注:本次招标不对投标人业绩设置最低要求考核内容。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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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信誉要求 |
|
BLBCSG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在 中 国 执行信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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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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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BCSG |
项目 经理 |
1 名 |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持有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 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 G (公路工程)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 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项目 总工 |
1 名 |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 G (公路工程)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 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
注: 1.本表所列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投标人应自行更新和维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或 省级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网站的人员在岗项目情况相关信息,如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更新和维护相关信息导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要求在“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 资历表 ”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二 、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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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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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 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 )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在 20 23 年度 “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 中信用等级较高的 投标人 优先; ( 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 投标人 优先; ( 4 ) 递交投标文件较早 的投标人优先。 |
|
2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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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 、 工期 ( 投标函中填写的 工期 与 开标一览表 中填写的 工期 不 一致 的,以 投标函中填写的 工期 为准 ) ;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 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 5 )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的要求填写了 “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 6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7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9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0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1 ) 按招标文件规定 递交了 电子版投标文件 。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评审: ( 1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内容填写,组成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 项目名称、 标段 号 、补遗书编号(如有)及 投标报价 (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投标函中填写的 投标报价 与 开标一览表 中填写的 投标报价不 一致 的,以 投标函中填写的 大写投标报价为准 ) ;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4 )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6 )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房建工程 预算书总金额需与 工程量清单 900 章报价总金额一致 。 ( 7 ) 投标人未提供 房建工程全预算或 提供的 房建工程全预算 存在漏项或提供的 房建工程全预算 不能说明其报价具备合理性 。 ( 8 ) 按招标文件规定 递交了 电子版投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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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有)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 投标人的 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 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7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8 )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9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5 项规定 。 |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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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 1 ) 施工组织设计,满分 40 分; ( 2 ) 主要人员 ,满分 25 分; ( 3 ) 技术能力 ,满分 10 分; ( 4 ) 履约信誉,满分 15 分; ( 5 ) 业绩,满分 10 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 = 投标函中填写的 大写 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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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通过第一个 信封详细评审 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选择前 3 个投标人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 当多个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得分相同时,按 投标人签到 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通过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 |
续上表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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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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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施工组织 设计 |
40 分 |
( 1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2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 3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含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方案及措施 ) ; ( 6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7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8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9 ) 保密管理体系及措施 。 |
40 分 |
根据 完整、科学、 合理程度,得 24 ~ 40 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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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 最低要求) 的, 得 15 分 。 |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 最低要求) 的, 得 10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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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 分 |
技术能力 |
10 分 |
本次招标不对本项内容进行考核 ,所有投标人均得满分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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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 信誉 |
15 分 |
履约信誉 |
1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得 15 分。 |
||
|
业绩 |
10 分 |
基本分 |
6 分 |
通过资格审查的,得 6 分。 |
||
|
路基工程 |
4 分 |
近 5 年( 20 20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的 三级及以上 公路施工业绩 , 每提供一项加 2 分 ,本项最多得 4 分。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注: 1.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 ,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 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 本表中财务能力审查 按投标人须知 3.5.2 条附相关证明材料 ; 业绩加分项审查按投标人须知 3.5. 3 条附相关证明材料 ;人员 业绩加分项审查按投标人须知 3.5. 5 条附相关证明材料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 1 )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 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1 )按本章第 2.2.2 ( 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
( 2 )按本章第 2.2.2 ( 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
( 3 )按本章第 2.2.2 ( 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C 。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C 。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 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 2 )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 3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需要核实的信息在评标期间无法查询,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文件中所附截图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截图的真实性,若招标人在评标期间,签订合同前、合同实施期间的任一时期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 3.5.11 的规定处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