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萃取B厂房、SEG萃取分离厂房及后处理B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时间:2025-06-0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萃取B厂房SEG萃取分离厂房及后处理工程
  • 项目地址: 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1

项目详情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萃取 B厂房、SEG萃取分离厂房及后处理B厂房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项目内容:工业和信息化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萃取 B厂房、SEG萃取分离厂房及后处理B厂房工程,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内工信投规字[2022]4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萃取B厂房、SEG萃取分离厂房及后处理B厂房工程

2.2 招标编号:A1500002025060301001

2.3 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

2.4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 57105.17㎡。其中, 萃取 B厂房 建筑面积 24108.38㎡, SEG萃取分离厂房 建筑面积 16985.32㎡, 后处理 B厂房 建筑面积 16011.47㎡。

2.5 项目投资金额:22280.999624万元。

2. 6 招标范围:萃取 B厂房、SEG萃取分离厂房及后处理B厂房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 7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4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厂房封闭及设备基础施工)

2. 8 工程质量:满足技术协议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及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并验收合格,以标准高的为准。

2. 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萃取 B厂房、SEG萃取分离厂房及后处理B厂房工程 一标段,包括萃取 B厂房、SEG萃取分离厂房工程;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萃取 B厂房、SEG萃取分离厂房及后处理B厂房工程 二标段,包括后处理 B厂房工程

2.10 限中说明: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投标报价较高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投标只参加评审,不参加中标候选人推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含) 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含) 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 投标人近年(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单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1亿元(含)以上的工程业绩1份(提供合同及对应部分(不是全部)发票扫描件); 第二标段 投标人近年(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单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5000 元(含)以上的工程业绩 1份(提供合同及对应部分(不是全部)发票扫描件);

3.4 项目经理要求: 第一标段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近半年(发布招标公告前 6个月内)社保证明; 第二标段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近半年(发布招标公告前 6个月内)社保证明;

3.5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7 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需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包钢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如存在上述事项,接受招标人不确定其为中标人的结果;

3.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点击手册下载。

4.2 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 5 06 05 -202 5 06 11 日。

4.4 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 5 06 25 09时30分。

5.2 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 5 06 25 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gg.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9、其他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 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区

联系人: 景先生

联系电话: 1554813276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 17层

联系人:韩文博、冀果果、刘书伟

联系电话: 0471-3256146

电子邮箱: imtchwb@163.com

附件: 招标文件-二期萃取B厂房、SEG萃取分离厂房及后处理B厂房工程施工二标段.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二期萃取B厂房、SEG萃取分离厂房及后处理B厂房工程施工一标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