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全季冰雪试验基地配套道路工程设计

呼伦贝尔市发布时间:2025-10-30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牙克石全季冰雪试验基地配套道路工程设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0
  • 开标时间: 2025-11-20

项目详情

牙克石全季冰雪试验基地配套道路工程 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B1507822025103001001

1. 招标条件

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牙克石全季冰雪试验基地配套道路工程已由 牙克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牙克石全季冰雪试验基地配套 道路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牙发改投字【 2025 32 号)批复 ,建设资金来源为 拟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牙克石全季冰雪试验基地配套道路工程 设计

2.2 服务地点:牙克石市

2.3 招标规模:工程新建道路 3310米,道路红线宽25米,其中:

1.新建规划五路(规划十三街至规划十五街)长度370米,包括道路基础换填与结构层;

2.新建规划十一路(规划十三街至规划十五街)长度370米,包括道路基础换填与结构层;

3.新建规划七街(规划一路至规划四路)长度420米,包括道路基础换填与结构层;

4.新建规划十三街(规划四路至老年养护院门前)长度2150米,包括道路结构层。

道路横断面形式为 :3.5米人行道+18米,机非混合车道+3.5米人行道。

2.4 招标范围: 对该工程施工需要的 地质勘察及测绘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清单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设计代表驻场配合服务、后续涉及到设计事宜的义务及配合确认等。

2.5 招标控制价: 1100000

2.6 计划服务期: 32 日历天 (驻场时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注:上述计划服务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实际工期按日历天数要求为准。

2.7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 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 2022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类似项目( 市政道路工程类 )的设计经验和业绩。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资格 ,并在投标人的企业注册。

3.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结合项目情况自行增加的其他各专业人员。

3.6 其他要求: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

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

单位公章。

2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在变更其组织形式及

成员构成;

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

保证金(如有)等事宜。

6 )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业绩及奖项作均可作为本联合体的业绩及奖项。(如提供的业绩或奖

项是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承接或获得的同一个项目的业绩或者奖项,不累计加分。)

7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载”;

4.2 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11 0471-5332612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 5 10 30 日至 202 5 11 20 日。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4.5 其他说明:

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 )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6 系统地址:

各交易主体招投标子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不见面开标子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电子保函平台: 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822&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SoftGuid=afd56623-5a65-41e3-993a-48cfa2cc2b15&RootGuid=a7b335b5-2d2a-4323-a16c-e204c351557f&softtypecode=0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 5 11 20 09 3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 5 11 20 09 30

6.2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 )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8 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牙克石市兴安西街 50号

联系人:周先生

话: 1890470509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海建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路海亮广场 16层A座1602

联系人:鲁先生

话: 1 8047000606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