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给水管道6859米、污水管道3683米改造工程(给水部分)

锡林郭勒盟发布时间:2025-06-06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给水管道6859米污3683米改造工程给水部分
  • 项目地址:
  • 范围: 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概况: 本工程对供水厂出水管、二级加压泵站进出水管及高日罕街、乌珠穆沁街、新高勒路、西秀花园等街道给排水管网进行改造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7

项目详情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给水管道

6859米、污水管道3683米改造工程(给水部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B15252620250606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给水管道 6859米、污水管道3683米改造工程(给水部分) 已由 西发改字 2022 272 批准建设, 招标人 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 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锡林郭勒盟经纬线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本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给水管道 6859米、污水管道3683米改造工程(给水部分)

2、建设地点: 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

3、 建设规模: 对供水厂出水管、二级加压泵站进出水管及高日罕街、新高勒路等街道给水管网进行改造 ,配套建设阀门井、排气井等附属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 计划投资: 13977323.89元

5、计划工期:202 5 07 01 日至202 5 12 31 日,共计 183个 日历天。

6、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7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8 、质量 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 及以上 含乙级 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单位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及以上 (含 叁级 资质,且在有效期;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 市政公用 工程 专业 贰级 以上 (含贰级) 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各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锡林郭勒盟范围内投标资格的;

5、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从而被有关部门暂停锡林郭勒盟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6、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8、前期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等相关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次招标 允许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分工和责任等。

2)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

5)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6)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业绩及奖项作均可作为本联合体的业绩及奖项。(如提供的业绩或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承接或获得的同一个项目的业绩或者奖项,不累计加分。)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0、本项目 不接受 备选方案。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时间: 202 5 06 0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包括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2、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交易乙方)操作手册》。

3、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先办理 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内蒙古自治区内其它盟市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办理CA数字证书电话:0479-8108426,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 0512-58188511、0471-533261 2。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 30分钟内 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6、 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CA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到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下载驱动及操作手册。

7、 如有补充通知可到《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8、 系统地址:

各交易主体招 投标子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不见面开标子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电子保函平台: 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822&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SoftGuid=afd56623-5a65- 41e3-993a-48cfa2cc2b15&RootGuid=a7b335b5-2d2a-4323-a16c-e204c351557f&softtypecode=03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开标时间: 2025年 06 27 9时0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5 06 27 9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督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在 西乌珠穆沁旗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综合开标室 组织开标。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加密电子版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

4、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 本项目 须递交 25.00 万元 投标保证金 递交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gg.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 锡林郭勒盟 公共资源交易 https://ggzyjy.nmg.gov.cn/msym/xlglmggzyjyw)

七、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8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八、本项目实施 “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西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周股长

联系电话: 13394793588

、联系方式

人: 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人: 董占宇

联系电话: 13947914861

招标代理:锡林郭勒盟经纬线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人: 陈美玲

联系电话: 18747461437

址: 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多伦路 218号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