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迁建建设项目一期给排水酸碱水消毒设施安装配套工程
- 项目地址: 丁香路与爱民街交汇处西北角,一家村对面,东临丁香路,西临公共绿地,南临爱民街,北邻阿尔泰南街
- 规模: 给排水(酸碱水消毒设施)安装配套工程,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范围: style="line-height: 130%; text-indent: 28px; -ms-word-break: break-all;"> style="color: rgb(0, 0, 0);">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2.1 style="font-family: 宋体;">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迁建建设项目(一期)给排水(酸碱水消毒设施)安装配套工程; style="line-height: 130%; text-indent: 28px; -ms-word-break: break-all;"> style="color: rgb(0, 0, 0);">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2.2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建设地点:丁香路与爱民街交汇处西北角,一家村对面,东临丁香路,西临公共绿地,南临爱民街,北邻阿尔泰南街; style="line-height: 130%; text-indent: 28px; -ms-word-break: break-all;"> style="color: rgb(0, 0, 0);">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2.3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招标规模:给排水(酸碱水消毒设施)安装配套工程,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style="line-height: 130%; text-indent: 28px; -ms-word-break: break-all;"> style="color: rgb(0, 0, 0);">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2.4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标段划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6
项目详情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迁建建设项目(一期)给排水(酸碱水消毒设施)安装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15010020250113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迁建建设项目(一期)给排水(酸碱水消毒设施)安装配套工程 已由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新发改发 [2023]117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 ,建设资金为 国有投资 100.00% (自筹 00.00% ,政府投资 100.00% ),非国有投资 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迁建建设项目(一期)给排水(酸碱水消毒设施)安装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丁香路与爱民街交汇处西北角,一家村对面,东临丁香路,西临公共绿地,南临爱民街,北邻阿尔泰南街;
2.3 招标规模:给排水(酸碱水消毒设施)安装配套工程,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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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K15010020250113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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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迁建建设项目(一期)给排水(酸碱水消毒设施)安装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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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 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 2020 〕 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则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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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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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3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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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
51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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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给排水(酸碱水消毒设施)安装配套工程,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含牵头方)不得超过 2 家企业;
( 2 )支持并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 40% ;
( 3 )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5 )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 6 )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需提供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 7 )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 8 )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 9 )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3.2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2 )当投标人为酸化水碱性水消毒设施设备的生产厂商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当投标人为酸化水碱性水消毒设施设备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时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3 )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产品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6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网址:《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详见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5月16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 )
6.2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6.3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mgztb.com.cn )
7. 其他说明
7.1 本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请登录交易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7.2 本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 125 号
联系人:王国庆
联系电话: 0471-2570960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银都大厦 A 座 703 室
联系人:刘树宇
联系电话: 15332919123
行业监管: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南马神庙街与新华大街交叉口新东方教育大厦九楼 912
联系电话: 0471-6213545
综合监管: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 2 号
联系电话: 0471-5988101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