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示范项目厂区清表工程施工标段

鄂尔多斯市发布时间:2026-03-17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示范项目厂区清表工程施工标段
  • 项目地址: 准格尔旗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
  • 范围: 2> 3 style="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margin: 12px 0 8px 0;"> 2.1招标项目名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示范项目厂区清表工程 3> 3 style="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margin: 12px 0 8px 0;"> 2.2建设地点:准格尔旗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 3> 3 style="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margin: 12px 0 8px 0;"> 2.3招标规模:清理厂区范围内树木、杂草和垃圾。 3> 3 style="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margin: 12px 0 8px 0;"> 2.4项目计划投资:1139.1753万元 3> 3 style="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margin: 12px 0 8px 0;"> 2.5标段划分: 3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4

项目详情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示范项目厂区清表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示范项目厂区清表工程 已由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示范项目厂区清表工程

2.2建设地点:准格尔旗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

2.3招标规模:清理厂区范围内树木、杂草和垃圾。

2.4项目计划投资:1139.1753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A1506222026031601001001 标段名称 施  工 标  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1139.1753 工期(日历天) 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7)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8)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9)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及信用信息库中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 注: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若为独立投标人则满足全部资质要求,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联合体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②支持并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的身份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3月-至投标截止之日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注: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内的二级建造师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状态(投标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投标人近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承诺书);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情形为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予认可,时间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计算;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5.关于农民工工资等的承诺书:投标企业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做出承诺(投标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 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信用建设栏中未被列入不良行为(未过有效期)、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或在黑名单内且未移除(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注: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财务要求:近年(2023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注: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和2023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3.3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至少配备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注册造价师、安全员、劳资员各1名(安全员须附有效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劳资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册造价师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余人员提供有效的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如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则须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 号)规定执行:该电子证书须由持证人自行从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下载并打印,打印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签名笔迹与备案图像不一致或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均视为无效证书。凡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证等同于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以上所有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3月-至投标截止之日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中小企业要求: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全市工程建设项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鄂公资发〔2025〕 25 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该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投标文件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7 17:00 至 2026-03-24 17:3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4-0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内容:清理厂区范围内树木、杂草和垃圾。(详见工程量清单)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

地    址:准格尔旗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安主任

联系电话:0477-3971182

招标代理:内蒙古瑾辉全过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 系 人:乔瑞

联系电话:15374774070

行业监管: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准格尔旗大路镇

联 系 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0477-4219114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 投标操作须知

2026-03-17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