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冶炼废渣库提质增容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包头市发布时间:2025-03-10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北方稀土冶炼废渣库提质增容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 项目地址:
  • 范围: 具有核工业行业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方稀土冶炼 废渣库提质增容项目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 K1502002025030402001 ,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已经由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工信和科技局 批复,批准文号为 2502-150206-07-05-205757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包钢白云鄂博铁矿东排土场东北角,距离白云鄂博矿区东北方向约5.5km

2.批准文号: 2502-150206-07-05-205757

3.工程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白云鄂博矿区铁矿东排土场原库区进行提质增容,拟增加库容约67万m3,年处置废渣10万m3。预计工程总投资4946.2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4883.82万元(含税)。

4.标段编号: K1502002025030402001001

5.项目名称: 北方稀土冶炼废渣库提质增容项目工程设计项目

6.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范围包括工程初步设计及初设审查(含概算)、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北方稀土冶炼废渣库提质增容的库区整平、新建拦渣坝及卸车平台、边坡防渗系统、坝体安全监测系统、下游地下水监测井、西侧污染扩散监测井等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评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评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配合、竣工图编制等内容以及库区外必需的配套设施。

7.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后评价完成终止。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合同签订之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设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及会审;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15日内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评审;施工建设过程配合完成施工阶段技术服务等内容;项目竣工后15日内完成竣工图纸及移交。

8.计划投资: 工程总投资4946.2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4883.82(含税)万元,本次设计招标最高限价为243.05(含税)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有效的 营业执照扫描件);

2.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核工业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提供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 分包;

4.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至少一项,类似项目是指自2020年1月1日起具有伴生放射性废渣处置库或其他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或生活垃圾填埋或污染场地治理项目新建、改扩建、安全整治等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提供能证明上述业绩 内容 的合同扫描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25 3 31 09:30时(以实际平台预约场地时间为准,不另行澄清)

2.递交 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25 3 10 日至 2025 3 15 日。

2.领取网站: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 监督部门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工信和科技局

七、其他说明

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付款;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及评审(含概算)、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支付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付款;

(3)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蓝图并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支付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付款;

(4)签证、变更、项目竣工图等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支付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付款;

(5)待工程结算完成后3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10%,支付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付款。

注:付款形式为银行承兑汇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ustominfo.cebpubservice.com/)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楼东副楼

邮编: 014010

联系人: 马巧兰

电话: 15147221314

招标代理机构: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邮编: 014010

联系人: 张博

电话: 0472-2669662

2025 3 10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