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2025年度鲜食玉米深加工项目(EPC工程)

通辽市发布时间:2025-04-0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奈曼旗2025年度鲜食玉米深加工项目EPC工程
  • 项目地址: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9

项目详情

奈曼旗 2025年度鲜食玉米深加工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奈曼旗 2025年度鲜食玉米深加工项目(EPC工程) 已经由 奈曼旗人民政府 奈政字〔 2024〕211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内蒙古财鑫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来自 中央第一批衔接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源为 100% 280000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奈曼旗 2025年度鲜食玉米深加工项目(EPC工程)。

建设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

招标内容 :建设标准化车间约 6900平方米及配套锅炉房、配电室、包材库、空压机室、水处理及风淋间等,车间外部道路硬化3750平方米, 储存库约 53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工期

(天)

合同估算价

是否允许联合体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A1505252025040302001001

奈曼旗 2025年度鲜食玉米深加工项目(EPC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且 【综合资质 ·综合资质甲级】或者【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行业(建筑)乙级】(含)以上

注册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含)以上且 注册一级建筑师

120

28000000.00元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超过 2家,其中施工企业须为牵头人)

详见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公告发布媒体

(一)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mgztb.com.cn );

(三)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四、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审查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 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09日(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六、其他说明:

(一)项目规模:奈曼旗 2025年度鲜食玉米深加工项目(EPC工程)( 项目名称 )。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

(四)开标方式:

1.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开标时线上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不接受开标现场投标解密。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 0512-58188511、0471-5332612

2.投标文件解密 时限: 投标文件实行限时解密,解密时长 30 分钟,投标文件未在时限内解密或无法解密(包括经过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后依然无法解密的情形),按放弃投标处理,由代理公司手动退回投标文件。 在解密时限内投标文件全部解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可提交前结束,进入下一环节。

)投标保证: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转账 /电汇/电子保函。

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3. 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交易系统程序进行办理。

)异议受理处置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在系统内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收到后及时进行答复。

(七)监督单位: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受理股室: 帮扶股 联系人: 裴志学 电话: 18747576916

电子邮箱: 1119411597@qq.com 通讯地址: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蒙古财鑫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中诚鹏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房产 86号区

代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王花园二期 23#105号

招标人邮编: 028 3 00

代理邮编: 028000

招标人联系人:刘博

代理联系人: 刘女士

招标人电子邮箱: nmgcxjt@163.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327051758

代理邮箱: nmgzcpa@qq.com

代理联系电话: 18504855421

招标人传真: /

代理传真: /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行业(建筑)乙级】。

(二)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要求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2.拟任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

3.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及专职技术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有效的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三)财务要求:

须提供近三年 (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

(四)税收要求:

提供企业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内( 2024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公司自成立之月开始提供,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

(五)其他要求:

1、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20〕165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并经公示的建筑市场信用主体,在公示期限内,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公示以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计入黑名单、不良诚信记录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投标人(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对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7、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规定可以联合满足或达到的条款以外,其他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具备相同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6.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等事宜;

7.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