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占地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四合木恢复工程项目WSZWHF标段
- 项目名称: 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石嘴山段工程占地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四合木恢复工程项目WSZWHF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9
项目详情
G1816 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 占地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四合木恢复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1500001304g00150x01 )
1. 招标条件
G1816 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 (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G1816 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 2023 〕 822 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由 交通运输部 以 《交通运输部关于 G1816 乌玛高速内蒙古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初步设 计的批复》(交公路函〔 2023 〕 515 号) 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 G1816 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 2023 〕 991 号) 文件批准。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专项资金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 ,招标人为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 ,招标代理为 中交北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占地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四合木恢复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双敖包沟附近,接已建成的 G18 荣乌高速公路,经巴音陶亥西侧跨越黄河,终点止于石嘴山惠农区,接在建的 G1816 乌玛高速惠农至石嘴山段,路线全长 18.761 公里。全线设黄河特大桥 4258.4 米 /1 座,设双敖包沟(枢纽)、巴音陶亥北 2 处互通。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 26 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 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 )执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占地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和恢复工程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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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长度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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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ZWHF |
路线全长约 18.76km |
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和恢复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本项目报价含四合木培育基地、移植基地的选址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在另行支付。 2 、本项目招标数量最终已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审批的采集数量为准,保护和恢复内容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审批的方案执行,报价包含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审批数量的 5 倍补植及 5 年养护,同时达到验收标准成活率。 3 、四合木保护与恢复、就地移栽、植苗补种、动态监测及后期养护等工作,为提高四合木移植成活率,投标单位需对四合木移植技术、种质资源、种群扩繁、种群回归等技术进行研究,需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制定研究内容及方案。 |
2.2 计划工期:: 60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024 年 7 月 30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9 年 7 月 29 日。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开标记录表填写 1825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 1 名:
①具有园林、植物、森林保护类相关专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
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1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29 日 (北京时间)登录网址: 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 ,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详见登录网站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 0471-5332612 。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 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 word 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1285186039@qq.com ,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上午9时3 0 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10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详见操作手册 4.2 章节)。
6.3 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222.74.23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6.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提交 5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http://jtyst.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 )同时发布,投标人从其他媒体获取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 68 号
电 话: 0471-6267737
邮 编: 01002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 9 号
电 话: 13614719219
联 系 人: 张女士
招标代理: 中交北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与丝绸之路大道交口东南角内蒙古行知学院 8 层
电 话: 15148013768
联 系 人: 李先生
10 、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附件: 1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