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2025年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及安防工程SG-1标段、JL-1标段

巴彦淖尔市发布时间:2025-06-16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临河区2025年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及安防工程SG1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3

项目详情

临河区 2025年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及安防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河区 2025年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及安防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 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危桥改造及安防工程等项目备案的报告 》(巴交发 2025〕131号 临河区人民政府 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临河区 2025年农村公路、桥梁工程和安防工程的批复 》( 临政字〔 2025〕153号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 2025年临河区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桥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临交政字〔2025〕36号) 文件批准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单位投资及地方政府配套 ,招标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村公路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为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临河区 2025年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及安防工程位于临河区境内,包括 危桥改造 8 新建桥梁 3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条 (具体里程数以图纸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施工 SG-1标段计划工期为1 28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年,保修期5年。(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施工监理 JL-1标段监理服务期8 58 日历天。(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 1 28 日历天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7 30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 工程 施工划分 1 个合同标段, 施工监理划分1个合同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序号

工程名称

控制价

(元)(含 3%的暂列金)

SG-1

1

临河区 C550四排干桥(K1+630)危桥改造工程

1834447

2

临河区 C566永华排干桥(K0+574)危桥改造工程

234074

3

临河区 C566永丰排干桥(K2+694)危桥改造工程

190707

4

临河区 C279胜丰排干桥(K11+266)危桥改造工程

556971

5

临河区 Y206总排干桥(K33+704)危桥改造工程

1822120

6

临河区 Y208合济渠桥(K41+433)危桥改造工程

949354

7

临河区 Y303四排干桥(K4+910)危桥改造工程

1077429

8

临河区 C602西海五社桥(K0+013)危桥改造工程

1377112

9

黄河河套文化旅游区道路(总干渠大桥 4*25+20m桥梁部分)

11630558

10

临河区 C579永兰分干桥(K1+400)桥梁新建工程

630304

11

临河区永济渠桥建设工程( 3-17.5米空心板桥)

4464392

12

C227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166323

13

C454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46130

14

C637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55386

15

C633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9080

16

C642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40669

25105056

标段编号

监理内容

监理控制价 (元)

JL-1

对上表施工内容进行监理

376575.8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施工 SG-1标段

1 投标人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未办理、变更上述资质,则需具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有效期

2)投标人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若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时,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 5年内(2020年 6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3.1.2监理JL-1标段:

1)投标人应 具有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监理资质 若投标人未办理、变更上述资质,则需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并在有效期内

(2) 若投标人 具有 公路工程 级监理资质时,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 5年内 2020年 6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 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 业绩,并通过交工验收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 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 5 06 17 日至 202 5 0 6 23 日(北京 时间 下同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网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如有疑问, 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 wo rd版和带 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nmgbhgcxmglyxgs@163.com ,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7月09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详见操作手册 )。

5. . 3开标地点 远程开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 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5.4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系统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点击帮助手册

5.5 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 SG-1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进行评 审;本项目监理JL-1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 综合评估法 ”进行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内 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 网站( http://jtyst.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 上发布。

7.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电话: 0478-8212140

邮编: 0150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村公路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联系人: 先生

电话: 0478-8268026

招标代理: 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 117号老干部局门脸北侧第三家(博虹项管)

联系人:刘静、 段璞、王艳荣

电话: 15598124885 0471-5610163

邮箱: nmgbhgcxmglyxgs@163.com

9.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 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 书发出之 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202 5 06 16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