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外环路管廊再生水管线工程(青山路-东河村北路)施工
-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外环路管廊管线工程青山路东河村北路施工
- 项目地址:
- 范围: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8
项目详情
包头市东河区再生水利用工程 ——外环路管廊再生水管线工程(青山路-东河村北路) 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东河区再生水利用工程 ——外环路管廊再生水管线工程(青山路-东河村北路) ,招标编号: B1502002025062201001001 , 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 包头市东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项目已经由 包头市 东河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部门批复 ,批准 文号为 东发改审批字 [2022]5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投资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河区工业区东路 (东河东再生水厂-巴彦塔拉大街-东河 村北路)、东河村北路(地毯厂路-工业区东路)、外环路(青山路-东河村北路)、青山路(芳 草路-外环路)、东门大街西门大街-西脑包大街(地毯厂路-外环路)、外环路(青山路-西脑 包大街)、北大街(西门大街-110国道)、工业路(东门大街-110国道)、耐火厂路(站北路-东 门大街)、副食品厂路(站北路-东河村北路)、东脑包路(耐火厂路-工业区东路)康复路(耐 火厂路-工业区东路)、站北路(耐火厂路-工业区东路)。
2. 批准 文号: 东发改审批字 [2022]5号
3.工程规模: 工业区东路 (东河东再生水厂-巴彦塔拉大街-东河村北路),再生水管线 总长6515米,管径为DN600、800;东河村北路(地毯厂路-工业区东路),再生水管线总长 1645米,管径为DN600;外环路(青山路-东河村北路),再生水管线总长4890米,管径为 DN600:青山路(芳草路-外环路),再生水管线总长 1795 米,管径为DN600;东门大街-西门 大街-西脑包大街(地毯厂路-外环路),再生水管线总长4160米,管径为DN300;外环路(青 山路-西脑包大街),再生水管线总长1410米,管径为DN300;北大街(西门大街-110国道), 再生水管线改造总长1580米,管径为DN200;工业路(东门大街-110国道),再生水管线改造 总长1580米,管径为DN200;耐火厂路(站北路-东门大街),再生水管线改造总长3130米, 管径为DN300;副食品厂路(站北路-东河村北路),再生水管线改造总长3065米,管径为 DN200;东脑包路(耐火厂路-工业区东路),再生水管线改造总长1500米,管径为DN200:康 复路(耐火厂路-工业区东路),再生水管线改造总长1600米,管径为DN200;站北路(耐火厂路-工业区东路),再生水管线改造总长1870米,管径为DN200:新建再生水泵站1座,设计规 模10000m'/d,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标段编号 : B1502002025062201001001
5.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再生水利用工程 ——外环路管廊再生水管线工程(青山路-东河村北路)
6.工期(天 ) : 90 日历天
7.计划投资: 1252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4) 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 财务、 业绩均予认可,信誉 要求 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投标,以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4.其它要求:无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获取时间不少于5日,2025年0 6 月 23 日至 2025年06月 28 日。
2.领取网站: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 7 月 2 1 日 09:30
2.递交网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监督部门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custominfo.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index.html/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东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新兴大街丙 143号
邮编: 014040
联系人:康轰
电话: 0472-4135490
招标代理名称:内蒙古菲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包头市钢铁大街 74号财富中心商务大厦六层
邮编: 014060
联系人: 吴经理
电话: 15548866847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