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板厂炉前跨吊车更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包头市发布时间:2025-09-26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薄板厂炉前跨吊车更新改造项目设备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0
  • 开标时间: 2025-11-10

项目详情

薄板厂炉前跨吊车更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 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薄板厂炉前跨吊车更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K1502002025092403001 ,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已经由 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批复,批准文号为 2501-150203-07-02-362990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2.批准文号: 2501-150203-07-02-362990

3.工程规模: 包钢股份薄板厂冶炼区域炉前跨美国295t直流吊车主要用于铁水包的吊运,为美式直流220V供电式行车,使用年限较长,电气控制为直流电机串电阻接触器控制,动力极限没有备件,美国直流电机反复修理,性能越来越差,备件不足、维护困难、维护成本高、事故多、机械设备使用年限长,振动大,安全可靠性差等诸多问题,经检测吊车主梁出现下挠,超出安全临界值,整机工作安全性明显不足,而且由于在线的炉前跨吊车服役年限较长,结构件内部疲劳已经不具备挠度修复的条件。按照国家规范以及现场实际使用情况,本次改造拟拆除原有美国进口直流295吨冶金铸造起重机两台,改造采购一台交流供电320/68/23t冶金铸造起重机,一台交流供电160/50t冶金铸造起重机,保障安全生产。

4.标段编号: K1502002025092403001001

5.项目名称: 薄板厂炉前跨吊车更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6.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薄板厂炉前跨吊车更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包括一台320/68/23t冶金铸造起重机成套采购及一台160/50t冶金铸造起重机成套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成套供应一台320/68/23t冶金铸造起重机,A8, LK=20.422m;(技术要求见技术协议附件一),及特种设备的取证。

2、成套供应一台YZS160/50t冶金铸造起重机,A8, LK=20.422m;(技术要求见技术协议附件二),及特种设备的取证。

3、同时包括以上两台成套设备物资包装和运输(含运输保险)、文件资料、指导安装及配合调试服务、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7.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8.计划投资: 2367万元(含税,税率13%)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须为冶金铸造起重机的制造商。

3. 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桥式、门式起重机(A)}。

4.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四、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25 10 21 09:30时 (以实际平台预约场地时间为准,不另行澄清)

2.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25 09 26 日至 2025 10 10 日。

2.领取网站: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监督部门

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七、其他说明

(一)投标报价要求:最高限价为:2367万元(含税)。其中:一台320/68/23t冶金铸造起重机1467万元(注:分项报价不能超过限价,否则否决投标);一台160/50t冶金铸造起重机900万元(注:分项报价不能超过限价,否则否决投标)。要求投标人按照每台整车分项报价,每台车的报价不能超招标人分项限价;要求投标人填报主要设备拟选用品牌,不填报的将被否决投标。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同时开具等值保函);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开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挂账核销后支付挂账核销金额的30%;设备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并取得相关手续后,付合同价款的30%;预留合同价款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每个付款节点均为次月开始支付,6个月内付清。

(三)付款形式

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四)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5%(上限不超100万),形式为无条件银行保函或现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ustominfo.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邮编: 014010

联系人: 邱秉富

电话: 13947272412

招标代理机构: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邮编: 014010

联系人: 王静溪

电话: 18648649067

2025 09 26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