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时间:2025-03-0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海拉尔东街以北
  • 范围: 本项目设计方案(含报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报发改部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设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09

项目详情

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A1500002025022701001001

一、 招标条件

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 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 [2024] 1306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财政性 资金 和自治区财政配套解决 。招标人为 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海拉尔东街以北、永平路以东、内蒙古第四医院以西,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鸿盛办公区院区南侧

3 . 建设规模: 新建应急指挥中心大楼 1栋,用地面积9449㎡,建筑面积9692㎡,地上4层框架结构;新采购设备共282台(套、项);室外给排水、供热、电力、硬化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4.项目总投资额:14917.00万元,设计合同估算价约290.76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方案(含报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报发改部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设计。

6.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设计报规、审批、审查,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6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7.质量标准: 设计达到国家规范设计深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

8 .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9.项目类别及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 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

  1.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设计负责人 资格: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四、 招标文 件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guide/index)”下载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5日00:00:00-2025年03月09日23:59:59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03月26日10时0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 202 5 03 26 10 00 分。

2. 开标地点: 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 9层(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七、 公告发布 媒介 及时间

1. 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

2. 发布时间: 202 5 03 05 -202 5 03 09 日。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0471-6681761

九、其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 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 联系方式

人: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平路以东、成吉思汗大街以南

人: 范耀春

联系电话: 0471-4395800

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 11层1102室

人: 张旭东、范晓晨、张晓艳、田野

联系电话: 0471-623588 9

电子邮箱: nmgxz0 4 @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3月04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设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