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3线A至B段第一批电力线路改迁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国道213线A至B段第一批电力线路改迁工程施工
项目详情
国道 213 线 A 至 B 段 第一批 电力线路改迁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道 213 线 A 至 B 段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 213 线 A 至 B 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 2019 ﹞ 1042 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 213 线 A 至 B 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内交发﹝ 2021 ﹞ 33 号)文件批准 , 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 213 线 A 至 B 段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 2021 〕 271 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变更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 213 线 A 至 B 段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内交发〔 2024 〕 174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国道 213 线 A 至 B 段 一级 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 源及比例: 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本级成品油及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等交通专项资金中和自治区财政厅从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各安排 50% 解决,招标人为国道 213 线 A 至 B 段 一级 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项目的 第一批 电力线路改迁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 65.592 公里。全线设互通式立交 1 处,公铁分离立交 1 座,养护工区 1 处,检查站 1 处,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 1 处,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 / 小时。同步建设连接线两条 共 18.225 公里,其中采用一级公路建设标准 9.618 公里,设计时速 100 公里 / 小时,采用二 级 公路建设标准 8.607 公里,设计时速 80 公里 / 小时。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 级,其它技术指标均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 )执行。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2 个月 ( 61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2 4 年 9 月 1 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 4 年 10 月 31 日 ,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 电力线路改迁工程 施工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范围包括 35kv 、 10kv 、 0.4kv 等。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 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 5 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 效 。
3.6 三资企业 不得参加 本项目 投标 ,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的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进行评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
5. 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 获取方式:采用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 的 投标人,请于 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内登陆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lsggzyjy.cn ) ” ,通过 “ 用户登录 ”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其中平台选择 “ 建设工程 ” ,角色选择 “ 投标人 ” ,进行网上 获取 。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企业,请根据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网上、现场办理交易信息化平台 CA 数字证书有关事宜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上传详见网站 “ 服务指南 - 资料下载 - 建设工程 ”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 投标人分册》。
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话: 0483-6103037
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483-8345573
CA 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 1394749 737 9( 一证通 ) 、 0483-6119898 (内蒙古 CA )
CA 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400-0471-888 (一证通)、 0471-8942366 (内蒙古 CA )
5.3 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 、固化工程量清单等 ),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超过《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投标人网上 获取文件 成功后,应随时登陆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 ” ,在 “ 变更公告及补遗 ” 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5 为保证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要求操作系统使用 Win7(32 、 64 位 ) ,浏览器使用 IE9 及以上版本非兼容模式,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 PDF 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平台,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然后保存签章文件、下载已签章文件,如签章文件过大导致保存签章文件失败,可将签章后的文件另存到本地后,再上传至建设工程平台。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电子 “ 投标函 ” 中,最后点击 “ 确认投标 ” 。建设工程平台中录入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保持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 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 office 工具编制并转换成 PDF 文件格式,然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 PDF 格式文件上使用编辑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二次修改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5 开标签到:本项目开标活动全部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人一律不到现场,只需在网上签到即可(投标人必须在 [ 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 ] 至 [ 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 ] 时间内在交易系统进行确认投标和网上签到,否则开标三方解密后系统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系统内自行签到的步骤:开标管理 - 开标会议 - 在界面中选中待开标项目 - 点击 “ 人员签到 ” 按钮进行签到即可(详见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 - 资料下载 ” 中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 投标人分册》)。所有投标人可实时在线查看开标一览表情况。
6.6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 万元 每标段 ( ¥ 10 0 , 000 元 / 标段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 或 金融机构保函。
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平台 ”-“ 投标管理 - 保证金信息 ” 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系统平台 “ 保证金信息 ” 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 ” 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其他现金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严禁投标人采用 EFT 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采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平台 ”-“ 投标管理 - 保证金信息 ” 栏目中点击本项目 “ 申请保函 ” 按钮。在线办理成功后可点击 “ 查看保函 ” 按钮查看或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 ” 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具体操作详见 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nmgztb.com.cn );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yst.nmg.gov.cn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lsggzyjy.cn )。
8.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电 话: 0483-8771681
邮政编码 : 750306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 213 线 A 至 B 段 一级 公路 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邮 编: 750306
联 系 人: 马楠
电 话: 1780060050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新华大街交通大厦 10 楼
联 系 人 : 杨 银涛
电 话 : 17804713075
10. 招标日程安排
本项目招标日程安排详见 “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lsgg zyjy.cn ) - 建设工程系统平台 ” 本项目招标公告或相关补遗文件《招标日程安排表》。 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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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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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项目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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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 DLGQ |
法人资格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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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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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具有 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的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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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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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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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 DLGQ |
无。 |
注:本次招标不对投标人财务设置最低要求考核内容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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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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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 DLGQ |
无。 |
注:本次招标不对投标人业绩设置最低要求考核内容。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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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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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 DLGQ |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在 中 国 执行信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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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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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 DLGQ |
项目 经理 |
1 名 |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持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 取得建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 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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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总工 |
1 名 |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取得建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 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
注: 1. 本表所列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 在对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进行 社保 审查时,与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的 社保 不能作为投标人的 社保 。
3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要求在“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资历表 ”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二 、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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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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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 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 )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 投标人 优先; ( 3 ) 递交投标文件较早 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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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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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 、 工期 , 且投标函中填写的工期与 开标一览表中 中填写的工期一致 ;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 e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 。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 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 投标保证金 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一次性 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 金融机构 、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 6 )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的要求填写了 “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 7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8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0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 1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 2 ) 按招标文件规定 递交了 电子版投标文件 。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评审: ( 1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内容填写,组成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 项目名称、 标段 号 、补遗书编号(如有)及 投标报价 (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且填报的投标报价 (大写金额 和小写金额 ) 与 开标一览表 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一致 ;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4 )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6 )投标人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7 ) 按招标文件规定 递交了 电子版投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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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有)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 投标人的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7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8 )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9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5 项规定 。 ( 10 ) 按招标文件规定 递交了 电子版投标文件 。 |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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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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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 1 ) 施工组织设计,满分 40 分; ( 2 ) 主要人员 ,满分 25 分; ( 3 ) 技术能力 ,满分 10 分; ( 4 ) 财务能力 ,满分 2 分; ( 5 ) 履约信誉,满分 15 分; ( 6 ) 业绩,满分 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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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 = 开标一览表 中填写的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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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通过第一个 信封详细评审 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选择前 3 个投标人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 当多个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得分相同时,按 建设工程系统平台中投标人签到 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通过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 |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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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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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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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施工组织 设计 |
40 分 |
( 1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 分 |
根据 完整、科学、 合理程度,得 3 ~ 5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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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
10 分 |
根据 全面、科学、 合理程度,得 6 ~ 10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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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分 |
根据先进 、 科学、 合理程度,得 3 ~ 5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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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3 分 |
根据先进 、 科学、 合理程度,得 1.8 ~ 3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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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含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方案及措施 ) ; |
4 分 |
根据先进 、 科学、 合理程度,得 2.4 ~ 4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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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 分 |
根据先进 、 科学、 合理程度,得 1.8 ~ 3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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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 分 |
根据先进 、 科学、 合理程度,得 1.8 ~ 3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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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4 分 |
根据先进 、 科学、 合理程度,得 2.4 ~ 4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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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保密管理体系及措施 。 |
3 分 |
根据 完整、科学、 合理程度,得 1.8 ~ 3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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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3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最低要求) 的, 得 13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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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最低要求) 的, 得 1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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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 分 |
技术能力 |
10 分 |
本次招标不对本项内容进行考核 ,所有投标人均得满分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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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
2 分 |
基本分 |
1.2 分 |
通过资格审查的,得 1.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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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额度 |
0.8 分 |
流动资金额度提供 200 万 元 的,加 0.4 分(提供不足 200 万元的不加分);在 200 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 100 万元, 加 0.2 分, 增加 不足 1 00 万元的不加分 ; 本项最多 得 0.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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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流动资金额度以银行信贷证明 金额和流动资金承诺书承诺金额累计为准 ; 2. 出具的流动资金承诺 书承诺 金额不应高于经审计的 2023 年度 财务 审计 报告中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年末货币资金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承诺 ( 2023 年度 财务 审计 报告 未出的, 出具的流动资金承诺 书承诺 金额不应高于经审计的 2022 年度 财务 审计 报告中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年末货币资金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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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 信誉 |
15 分 |
履约信誉 |
1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得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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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8 分 |
基本分 |
4.8 分 |
通过资格审查的,得 4.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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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3.2 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 5 年( 201 9 年 8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完成 过的电力 工程 施工业绩 ,每增加 1 项加 1.6 分,本项最高加 3.2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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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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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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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 ,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 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 本表中财务能力审查 按投标人须知 3.5.2 条附相关证明材料 ; 业绩加分项审查按投标人须知 3.5. 3 条附相关证明材料 ;人员 业绩加分项审查按投标人须知 3.5. 5 条附相关证明材料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 1 )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 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1 )按本章第 2.2.2 ( 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
( 2 )按本章第 2.2.2 ( 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
( 3 )按本章第 2.2.2 ( 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C 。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C 。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 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 2 )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 3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需要核实的信息在评标期间无法查询,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文件中所附截图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截图的真实性,若招标人在评标期间,签订合同前、合同实施期间的任一时期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 3.5.11 的规定处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