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秦达门沟防洪减灾及水源涵养工程(二)第三标段

巴彦淖尔市发布时间:2025-01-2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乌拉特中旗秦达门沟防洪减灾及水源涵养工程二第三标段
  • 项目地址:
  • 范围: style="line-height: 29px; text-indent: 28px; -ms-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style="color: rgb(0, 0, 0);">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4px;">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4px; text-underline: single;"> style="font-family: 宋体;"> 乌拉特中旗秦达门沟下游 style="line-height: 29px; text-indent: 28px; -ms-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style="color: rgb(0, 0, 0);">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4px;"> style="font-family: 宋体;"> 规模: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4px; text-underline: single;">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建设蓄滞洪区等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同时在项目实施期限内完成工程设计弃砂、弃石、弃土的处置(包括收集、储存、运输、销售等)工作。 style="line-height: 29px; text-indent: 28px; -ms-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4px;">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宋体;"> 标段划分 ; 1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 2 )工程设计弃砂、弃石、弃土国有资产的处置(包括收集、存储、运出、销售等工作),数量:约 233 万 m ³。(竞买单价最低限价为 8.3 元 / m ³,其中不含生产、运输、税费等各项费用) 备注: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工程施工及工程设计弃砂、弃石、弃土国有资产出售合并招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17
  • 开标时间: 2025-03-17

项目详情

乌拉特中旗秦达门沟防洪减灾及水源涵养工程(二)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乌拉特中旗秦达门沟防洪减灾及水源涵养工程(二)第三标段已经由乌拉特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核准、备案,批文名称《关于乌拉特中旗秦达门沟防洪减灾及水源涵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乌中发改发 [2019]274号)、关于《乌拉特中旗秦达门沟防洪减灾及水源涵养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延期申请》复函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拉特中旗防洪减灾及水源涵养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内蒙古世晖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乌拉特中旗秦达门沟下游

规模: 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建设蓄滞洪区等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同时在项目实施期限内完成工程设计弃砂、弃石、弃土的处置(包括收集、储存、运输、销售等)工作。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计划投资

F1508242025012401001001

乌拉特中旗秦达门沟防洪减灾及水源涵养工程(二)第三标段

1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 )工程设计弃砂、弃石、弃土国有资产的处置(包括收集、存储、运出、销售等工作),数量:约 233 m ³。(竞买单价最低限价为 8.3 / m ³,其中不含生产、运输、税费等各项费用)

备注: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工程施工及工程设计弃砂、弃石、弃土国有资产出售合并招标。

施工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5 25

计划完工日期:

2027 5 24

共计: 73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时间为准。

工程设计弃砂、弃石、弃土处置实施周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进行

1241.6926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弃砂、弃石、弃土的处置(包括收集、储存、运输、销售)的能力。

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投标人须至少完成过 1 项河道整治、水库或防洪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此项业绩不作时间要求)。

4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上的截图信息为准);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 投标人须提供可用于支付本项目工程设计弃砂、弃石、弃土国有资产出售竞买价款的银行存款证明,金额不低于投标人竞买报价总价。(证明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的支付能力总和满足即可)

6 投标其他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企业,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联合体成员方不得超过 2 家(含 2 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 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 CA 证书。

2.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1 26 日至 2025 2 7 日,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报名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 不见面开标 ) ,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11 ),逾期将无法下载。

3.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 CA 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 CA 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 0.0 元每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 2 17 日上午 09 00 分。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新系统)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3.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请在规定时间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60 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 0512-58188511

6. 其他说明

1. 注意事项:

1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形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 ( 澄清、通知、情况说明等 ) 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 3 )坚决杜绝挂靠资质参与项目建设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列入黑名单。

2. 1 )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 )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 0512-58188511 CA 锁咨询电话: 0478-8926704 18548114093 。( 4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以及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 5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3.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资质及人员不得挂靠。签订合同之前,若发现中标人有上述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6. 招标单位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在 5 个工作日内必须领取中标通知书,由施工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进行顺延。

7. 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 5 日内,一次性将工程设计弃砂、弃石、弃土的竞买价款(竞买单价×工程设计弃砂、弃石、弃土量)及资源税支付到指定账户,投标文件中需相应的做出承诺,逾期不支付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进行顺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为标段开标先后顺序,第一第二标段于 2025 年之前已经完成招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2.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nmgggzyjy.gov.cn );

3.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nmgztb.com.cn )。

  1. 联系方式

人:

乌拉特中旗防洪减灾及水源涵养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世晖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

乌拉特中旗水利局

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北疆明珠南侧门店

编:

015300

编:

015000

人:

王先生

人:

赵鹏

话:

13624889369

话:

14747836265

真:

真:

电子邮件:

015300

电子邮件: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