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能斓海新能源有限公司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标准地建设工程(道路部分)
- 项目名称: 内蒙古蒙能斓海新能源有限公司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项目标准地建设工程道路部分
- 范围: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line-height: 32px; text-indent: 39px; -ms-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line-height: 32px; text-indent: 39px; -ms-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本项目为新能源项目进出场区道路,起点与现有沥青混凝土路平交,终点至新能源项目建设位置,路线总长14.905km。路基与路面同宽,宽度为6.5m。路面为风化碎石土路面,路面横坡2.0%。公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 style="font-family: 宋体;"> 。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line-height: 32px; text-indent: 39px; -ms-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2.2、计划工期: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50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style="font-family: 宋体;"> 2025年0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5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月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16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日,计划交工日期: style="font-family: 宋体;"> 2025年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07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月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05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日(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主)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line-height: 32px; text-indent: 39px; -ms-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2.3、标段划分及招标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范围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line-height: 32px; text-indent: 39px; -ms-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本项目共设置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个施工标段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line-height: 32px; text-indent: 39px; -ms-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9px;"> 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1)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和交易平台上电子“投标函”中填写的报价三者必须一致;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位置电子签名、在规定位置电子签章)。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以及建设工程平台中“投标函”中填写的报价必须一致。 ( 7)投标文件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8)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面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09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能源新能字[2024]351号文件批准, 招标人为内蒙古阿拉善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斯太能源分公司 ,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新能源项目进出场区道路,起点与现有沥青混凝土路平交,终点至新能源项目建设位置,路线总长14.905km。路基与路面同宽,宽度为6.5m。路面为风化碎石土路面,路面横坡2.0%。公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 。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 5 月 16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5年 07 月 05 日(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主) 。
2.3、标段划分及招标 范围 :
本项目共设置 1个施工标段
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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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里程( km)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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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
路线总长 14.905km。路基与路面同宽,宽度为6.5m。路面为风化碎石土路面,路面横坡2.0%。公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 |
路线、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2.4、 招标控制价: 4686150.00 元 。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给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 或 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 或 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
② 近 5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2 项 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 (新建或改造均可)。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 https://hwdms.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条规定仅适用于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乙 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任何形式 联合体投标。
3.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4 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内蒙古)”中信用信息报告。
4 、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的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 招标文件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详见系统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5.2、获取方式:采用网上获取。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领取格式为 “ nmgzf ” 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 “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 ” 打开查看。
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话: 0483-6103037 ;
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11, 0483-8345573 ;
CA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 13514830840 (一证通)、 0483-6119898(内蒙古CA)、0512-58188511(标证通);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471-888(一证通)、0471-8942366(内蒙古CA)、0512-58188511(标证通) 。
5.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企业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等)
5.4、 投标人自网上报名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
5.5招标文件费用:本次招标文件的费用为0元
6、投标保证金
6.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0 元。
6.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信用承诺。
6. 3采用信用承诺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形式提供经盖章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按给定格式附于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05月09日09:00 。
7 .3、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详见操作手册) 。
7.4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9日09:00 ;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请在规定时间参与开标并且在规定时间进行解密,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0483-8345573;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nmgztb.com.cn) ;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阿拉善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乌斯太能源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东城区东环路产业能源大楼4楼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18704831069
监督部门: 内蒙古阿拉善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东城区东环路产业能源大楼 6楼
联系人: 许敏
电 话: 13947496097
招标代理: 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街道 17号内蒙古老年大学函授部办公楼1-2层
联系人: 张愉
电 话: 18704837120
公告附件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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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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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法人资格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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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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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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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附录 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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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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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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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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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 202 0 年 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2 项 四 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施工。(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上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业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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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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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内蒙古)”中信用信息报告 ; ( 5 )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附录 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 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安全负责人 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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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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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名 |
1、 公路相关专业中级 工程师 或 以上职称;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 2 项 四 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 ,(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上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业绩为准,任职信息以查询业绩信息中显示的“人员任职信息”为准) ; 5、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 4 年 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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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名 |
1、 公路相关专业中级 工程师 或 以上职称; 2、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 2 项 四 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 ,(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上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业绩为准,任职信息以查询业绩信息中显示的“人员任职信息”为准) 。 4、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 4 年 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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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1 |
1、 公路相关专业 工程师 或 以上职称; 2、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 具的 202 4 年 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
注: ①表中人员不得兼职;
②投标人应自行更新和维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网站的人员在岗项目情况相关信息,如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更新和维护相关信息导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双信封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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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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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在 202 3 年度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中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3 )商务及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4 )签到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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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保证金金额、工期(且填报的工期与建设工程平台中“投标函”中填写的工期一致);以及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位置电子签名、在规定位置电子签章)。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应由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开具,保函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的内容等。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并进行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电子签名并进行电子签章,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 (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1)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和交易平台上电子“投标函”中填写的报价三者必须一致;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位置电子签名、在规定位置电子签章)。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以及建设工程平台中“投标函”中填写的报价必须一致。 ( 7)投标文件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8)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面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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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第 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凭证; (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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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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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 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 45 分。 ( 2)主要人员,满分25分; ( 3)企业业绩,满分1 0 分; ( 4)履约信誉,满分10分; ( 5)财务能力,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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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 =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业务 平台 “ 开标一览表 ”中填报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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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通过第一个 信封详细评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当多个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同时排名为第 3 名时,选择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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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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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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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施工组织 设计 |
45 分 |
对本项目施工管理的总体安排 |
5分 |
对本项目施工管理的总体安排等进行评审,较为合理、可行的得 3分,完整、科学的得3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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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分 |
对本项目施工组织结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 3分,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得3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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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8 分 |
对本项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 4.8 分,内容全面的并且合理可行的得 4.8-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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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分 |
对是否满足总工期和阶段工期要求、工期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 3 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 3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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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7 分 |
对质量、安全生产是否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 4.2 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 4.2-7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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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分 |
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 3 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 3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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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5分 |
对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 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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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建议 |
5 分 |
对本项目及业主的建议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3 分,内容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 3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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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 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1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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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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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任职资格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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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企业业绩 |
1 0 分 |
近五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
1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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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4 ) |
履约信誉 |
10分 |
履约信誉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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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5 ) |
财务能力 |
10分 |
财务能力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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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还应查询以下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 1 ) 投标人提供的 “信用中国(内蒙古)”中信用信息报告 进行核实 ; ( 2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对投标人提供的造师注册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 3 )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对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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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 、企业业绩 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企业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4 )履约信誉: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5 )财务能力: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企业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4 )履约信誉: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5 )财务能力: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5.1项至第3.5. 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
( 4) 按本章第 2.2.2( 4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
( 5) 按本章第 2.2.2( 5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E 。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D+E 。
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 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 承 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 评标报告 。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