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5#铸机智能浇铸平台项目集成系统设备项目

包头市发布时间:2025-04-1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炼钢厂5铸机智能浇铸平台项目集成系统设备项目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0
  • 开标时间: 2025-05-07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炼钢厂 5#铸机智能浇铸平台项目集成系统 采购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炼钢厂 5#铸机智能浇铸平台项目集成系统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 K1502002025040801001 ,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已经由 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批复,批准文号为 2502-150203-07-02-265060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包钢股份炼钢厂指定位置

2.批准文号: 2502-150203-07-02-265060

3.工程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5#铸机铸机受钢侧新增一套机器人系统,替代人工进行滑板油缸装/拆及介质管道的插拔,5#铸机浇铸侧新增两套机器人系统,替代人工进行中包测温、定氢、中包取样及中包加覆盖剂、安装长水口碗部密封圈等作业;铸机回转台位置新增一套四轴机器人系统,替代人工装/拆长水口工作以及长水口碗部清理作业;5#大包新增电磁下渣系统1套,新增结晶器自动开浇系统(塞棒自动开浇)1套。

4.标段编号: K1502002025040801001001

5.项目名称: 炼钢厂 5#铸机智能浇铸平台项目集成系统设备

6.招标范围: (一)项目立项原因

炼钢厂 5#铸机智能浇铸平台项目是包钢股份计划投资项目,根据《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急机器人发展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148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 版) 的通知》 工信厅科〔2023〕55 号等相关通知要求,从改善工人工作环境、 提高生产安全性、质量稳定性的要求,有必要对连铸机进行升级改造。拟对炼钢厂连铸机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由传统的人工操作浇钢过程,通过智能化技术,将工人从高温、高粉尘及重复的劳动解放出来。有助于实现智慧钢厂的少人化和智能化目标,有利于钢铁工业的智能化、绿色化可持续发展。

主要建设内容: 5#铸机铸机受钢侧新增一套机器人系统,替代人工进行滑板油缸装/拆及介质管道的插拔,5#铸机浇铸侧新增两套机器人系统,替代人工进行中包测温、定氢、中包取样及中包加覆盖剂、安装长水口碗部密封圈等作业;铸机回转台位置新增一套四轴机器人系统,替代人工装/拆长水口工作以及长水口碗部清理作业;5#大包新增电磁下渣系统1套,新增结晶器自动开浇系统(塞棒自动开浇)1套。

该项目可以提高连铸机自动化水平,简化操作,改善工作环境、 降低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作业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能够体现当前连铸工艺改进的发展趋势。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机械手拆装滑板油缸系统 1套,机械手拆装大包长水口系统1套,机械手覆盖剂分拣系统1套,5#大包电磁下渣系统1套,5#结晶器自动开浇系统1套,智能浇钢平台硬件系统1套,合计6套。

7.服务期限: 投标人需要保证所有资料按以下节点交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设备制造及成套系统集成周期(供货周期)150天;

2)设备单体调试功能周期230天;

8.计划投资: 1263.76(含税)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25 05 07 09:30时 (以实际平台预约场地时间为准,不另行澄清)

2.递交 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25 04 14 日至 2025 04 20 日。

2.领取网站: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监督部门

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7、其他说明

1.包括技术参数、设备参数、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等(见技术文件)。

2.投标人必须响应或高于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3.付款方式:按6:3:1进行付款,设备完成到货验收合格且开具合同金额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60%,竣工验收合格且开具合同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30%,,预留设备价款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4.付款形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5.履约保证金 及金额:中标金额的 5%,形式为无条件银行保函或现金。货到挂账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custominfo.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index.html)、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邮编: 014010

联系人: 西星百

电话: 18686109113

招标代理机构: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 200米)

邮编: 014010

联系人: 张鑫(项目负责人) /曹小艳(业务部长)

电话: 15764938185/0472-2669069

2025 04 14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