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塔尔湖镇联丰村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新建设施农业项目
- 项目名称: 五原县塔尔湖镇联丰村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新建设施农业项目
- 项目地址: 五原县塔尔湖镇联丰村
- 规模: 五原县塔尔湖镇联丰村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新建设施农业项目
- 范围: 2> 3 style="margin: 12px 0px 8px; 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2.1招标项目名称:五原县塔尔湖镇联丰村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新建设施农业项目 3> 3 style="margin: 12px 0px 8px; 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2.2建设地点:五原县塔尔湖镇联丰村 3> 3 style="margin: 12px 0px 8px; 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2.3招标规模:五原县塔尔湖镇联丰村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新建设施农业项目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4
项目详情
五原县塔尔湖镇联丰村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新建设施农业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原县塔尔湖镇联丰村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新建设施农业项目 已由 五政发[2026]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五原县农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五原县塔尔湖镇联丰村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新建设施农业项目
2.2建设地点:五原县塔尔湖镇联丰村
2.3招标规模:五原县塔尔湖镇联丰村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新建设施农业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944.964509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K1508212026022801001001 | 标段名称 | 五原县塔尔湖镇联丰村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新建设施农业项目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944.964509 | 工期(日历天) | 69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共同投标协议应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3)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1)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种植(有机)水果、蔬菜等内容。2、(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必须有效且清晰可辩,否则不予认可),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运营期需有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提劳动合同,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 2023年2月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审查供应商提供的开标截止日期前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注:其他组织和自 然人也需要提供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允许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共同投标协议应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3)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组织管理机构人员满足项目需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其余人员提供资格证件,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提供劳动合同),及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须由主管部门盖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审查投标人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3其他要求: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前完工,运营期3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3-24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农牧工程,项目内容:五原县塔尔湖镇联丰村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新建设施农业项目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原县农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五原县农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学勤
联系电话:15548307873
招标代理:内蒙古博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清宜林海岸东门内蒙古博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岳士煌
联系电话:15904898526
行业监管: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地 址: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联 系 人:韩海霞
联系电话:13848741235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 投标操作须知
2026-02-28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