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项目道路房建及附属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 范围: 仅一期工程项目相关内容(不含制冷系统),需充分考虑二期规划建设需求及功能预留,包含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测绘、建(构)筑物设计(含土建、装修、室外综合管网、绿化及其他构筑物等)、厂区和试验道路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进场道路、环保、水保、永临结合的临时工程、交安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场地给排水系统设计(路面、边沟、排水沟、排水系、排污,供暖、供水、水循环等)、以及电气能源等相关配套公用设施的设计、信息化智能设计相关(如集控中心、机房、道闸、智能信号灯、智能交通灯、监控系统等)、其他未尽事宜等(除测试用制冷系统相关的内容外,涵盖所有内容,包括项目配套整体设计(包含制冷工艺设备相关必要的强弱电设计)及所有二次深化设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6
- 开标时间: 2025-12-26
项目详情
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项目道路、房建及附属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评定分离)
招标编号: K1507822025120101001
1.招标条件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的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项目已由牙克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备案,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汽股份呼伦贝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项目道路、房建及附属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2.2服务地点:呼伦贝尔牙克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内(兴安新城规划四路东侧、规划十一路西侧、规划十三街北侧、规划十五街南侧)
2.3 招标规模: 项目 总建筑面积约 171550平方米,总投资约10亿元; 新建封闭式试验舱 1座、试验车间5栋、研发办公楼1栋、辅助用房5栋、厂区道路及附属工程。其中,试验舱包括长直线测试区、冰雪圆环测试区、VDC测试区、ABS测试区等专业测试道路;试验车间包括VIP车间3栋、B1车间1栋及公共车间1栋;辅助用房包括能源中心(变配电所、水泵房、空压站、丙类库、制冷站等)1栋、门卫3栋、充电岛3处、充电间1栋。
2.4招标范围:仅一期工程项目相关内容(不含制冷系统),需充分考虑二期规划建设需求及功能预留,包含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测绘、建(构)筑物设计(含土建、装修、室外综合管网、绿化及其他构筑物等)、厂区和试验道路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进场道路、环保、水保、永临结合的临时工程、交安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场地给排水系统设计(路面、边沟、排水沟、排水系、排污,供暖、供水、水循环等)、以及电气能源等相关配套公用设施的设计、信息化智能设计相关(如集控中心、机房、道闸、智能信号灯、智能交通灯、监控系统等)、其他未尽事宜等(除测试用制冷系统相关的内容外,涵盖所有内容,包括项目配套整体设计(包含制冷工艺设备相关必要的强弱电设计)及所有二次深化设计)。对该项目施工需要的地质勘察及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计概算、施工阶段设计代表驻场配合服务、后续涉及到设计事宜的义务及配合确认等。
2.5招标控制费率:2.1%(综合费率)。
2.6 计划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 51 日历天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内容,其中:
( 1)勘察工期目标: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全部勘察内容。
( 2)设计工期目标:2026年2月 28 日前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各阶段设计时间要求如下:
1、试验舱区域(除道路部分),要求在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
2 、试验舱区域(道路部分),场地道路,给排水、强弱电、供暖、消防等管网,围墙,绿化等,要求在 2026年1月26日前完成。
3、场前区建筑群及其相应配套工程,包括强弱电系统及其他未明确事项等,要求在2026年1月20日前完成。
4、工艺设备设计配合:要求在2026年2月 28 日前完成。
注:上述计划服务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实际工期按日历天数要求为准。
2.7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 1) 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机械行业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机械行业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 2) 勘查资质: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 3)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类似项目(同时具备道路、房建及附属配套工程综合类)的设计经验和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其中设计合同必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项目规模所在页。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可提供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辅助证明材料为业主证明材料,材料中需能够明确体现本邀请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并加盖业主单位章,否则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结合项目情况自行增加的其他各专业人员。
3.6其他要求: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在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 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
( 6)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业绩及奖项作均可作为本联合体的业绩及奖项。(如提供的业绩或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承接或获得的同一个项目的业绩或者奖项,不累计加分。)
(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载”;
4.2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26日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4.5其他说明:
(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6系统地址:
各交易主体招投标子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不见面开标子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电子保函平台: 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822&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SoftGuid=afd56623-5a65-41e3-993a-48cfa2cc2b15&RootGuid=a7b335b5-2d2a-4323-a16c-e204c351557f&softtypecode=0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 5 年 12 月 26 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 5 年 12 月 26 日 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8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测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779877939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海建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路海亮广场 16层A座1602
联系人:鲁文峰
电 话:18047000606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