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内蒙古老哈河等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一期老哈河东辽河西辽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 规模: 实施跨盟市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包括老哈河、东辽河及西辽河,切实提升中小河流行洪和防洪能力,实现中小河流治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 范围: 内蒙古老哈河等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一期(老哈河、东辽河、西辽河)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测量和设计服务、投资估算编制、可行性论证及报告编制、工程建设相关专题报告编制等前期服务,协助进行各阶段项目文件的报送及评审,以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最终取得项目可研及相关专项报告批复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3
项目详情
内蒙古老哈河等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一期
(老哈河、东辽河、西辽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1500002025051401001
1. 招标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推进内蒙古老哈河等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一期(老哈河、东辽河、西辽河)的工作要求,现开展该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来源于 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内蒙古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
2.2 建设规模:实施跨盟市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包括老哈河、东辽河及西辽河,切实提升中小河流行洪和防洪能力,实现中小河流治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建设相关专题报告在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在2025年12月30日前通过自治区发改委评估并获得批复。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最终取得行政许可批复文件。
2.6 招标范围:内蒙古老哈河等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一期(老哈河、东辽河、西辽河)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测量和设计服务、投资估算编制、可行性论证及报告编制、工程建设相关专题报告编制等前期服务,协助进行各阶段项目文件的报送及评审,以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最终取得项目可研及相关专项报告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且咨询范围包含有水利水电专业项目咨询,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以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 2)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标段相关的事务;
( 3)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人员;
( 4)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3.2财务要求及3.3信誉要求;
(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5.2 技术支持电话:各投标人在使用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0512-58188511。
5.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05 月 17 日至 2025 年 05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5.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06 月 06 日 9 时 3 0 分。
6.2 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 2025 年 06 月 06 日 9 时 3 0 分。
7.2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9 . 其他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 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10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 119号
联系人:于帆
电 话: 0471-525945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 119号水利厅办公楼14层
联系人:周浦琛
电 话: 18686090970、0471-3989777
邮 箱: nmggcxmgl@163.com
2025年 05 月 16 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