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副中心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时间:2024-08-2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城市副中心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项目地址: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
  • 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后期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30

项目详情

呼和浩特市城市副中心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 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B1500002024082101

1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副中心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 项目 已经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核准 。招标人为 内蒙古建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市副中心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

2.3 计划投资 205.2万元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新建雨水管网总长度约 36125米,管d600-d2800;新建污水管网总长度约19887米,管径d300-d1200。

改造雨水管网总长度约 6925米,管径d600-d2200;改造污水管网总长度约7199米,管径d300-d500;对改造过程中所产生的挖除道路及绿化带进行恢复。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后期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完成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9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

3.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4.2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 8 24 00时00分--202 4 8 月30 23时59分。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4.5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5.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4年9月13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gg.nmgztb.com.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其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 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10、联系方式

人:内蒙古建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广青路以东、前进大街以北供水续建项目综合楼

人:任仲麒

联系电话: 0471-80855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森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 2号楼A座7楼

联系人:郭鑫男

电话: 0471-3121060

邮箱: nmgsenya@163.com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