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中央厨房全混日粮配送站建设项目
- 规模: 全混日粮配送站厂房、泵站建设,中央厨房全混日粮设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5
- 开标时间: 2025-04-15
项目详情
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中央厨房全混日粮配送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 目编号: A15072420250319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中央厨房全混日粮配送站建设项目 已由 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行审字【 2025】2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申请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 设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团结嘎查。
招标规模:全混日粮配送站厂房、泵站建设,中央厨房全混日粮设备 1套。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 制价: 7785240.87元。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120 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 , 投标人具备 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 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依据 2024年01月04日内建行函[2024]4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工作的通知》 ),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 需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证书在有效期内 ( 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资质延期相关文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投标人拟派人员须满足如下要求:
项目 经理 :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 载 ”; 关于投标人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开标流程及操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办事指南-操作指南-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V1。投标人需自行仔细阅读上述附件。如因投标人未按上述附件进行准备工作出现异常,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4.5其他说明:
(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 15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 15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
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6.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点击帮助手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jy.nmg.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其他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8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部门为 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 督部门电话 : 0470-881937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
联 系 人: 何志成
电 话: 0470-8818033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凯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腾阳华瑞园西区 11号121门市
电 话: 18004708022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