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白云鄂博西矿浓缩尾矿堆放处理工程扩容项目施工标段
- 项目名称: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白云鄂博西矿浓缩尾矿堆放处理工程扩容项目施工标段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5
- 开标时间: 2025-09-2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白云鄂博西矿浓缩尾矿堆放处理工程扩容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编号: K1502002025090401001001,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已经由 达茂联合旗工信和科技局 批复,批准文号为 2020-150223-08-03-040957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
2.批准文 号: 2020-150223-08-03-040957
3.工程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加高巴润分公司尾矿库四周拦挡坝,在现有尾矿拦挡坝的基础上,将四周拦挡坝均加高到最终坝顶标高 1620m ,对东坝、西坝、北坝加高部分内坡采用1.5m厚红粘土作为防渗层,同时还包括排水沟、集水井、排水涵管 、观礼台、网围栏、管道、照明设施、监测井、在线监测等施工内容 ,项目按照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三期工程、四期工程分部实施。
4.标段编号:K1502002025090401001001
5.项目名称: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白云鄂博西矿浓缩尾矿堆放处理工程扩容项目施工标段
6.招标范围: 截止目前本项目已完成一期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北坝已达到设计标高 1620m。现进行二期、三期、四期的施工招标,施工内容为:二期南坝加高至最终标高1620m,排水井加高至标高1620m,东、西坝进行加高,部分监测设施;三期东坝、西坝坝体进行加高,部分监测设施;四期东坝、西坝坝体加高至最终标高1620m,部分监测设施;涵盖给排水、土建、机械、电气、电信等专业的安装施工。
7.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 1127 天内完工,完工后 150 天内竣工。
8.计划投资: 4278.4839 万元(不含税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 .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
3 . 具有 住建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
4 . 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 矿业工程 ), 同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和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 202 4 年 6 月 至今 连续 12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5 . 安全负责人:需 同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C证 ) 和应急管理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 202 4 年 6 月 至今 连续 12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6.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5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全部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7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09 月 29 日 09:30时 (以实际平台预约场地时间为准,不另行澄清)
2.递交 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 “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 时间: 2025 年 09 月 08 日至 2025 年 09 月 15 日。
2.领取网站: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 监督部门
白云鄂博矿区工信和科技局
七、其他说明
付款方式: 1、每月报进度量1次,按照当月工程量结算的85%支付建安费,开具当月结算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扣除甲供材料费用。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97%,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100%。
付款形式:承兑汇票。
合同价格形式:暂定总价,固定单价合同。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2%,签订合同后30天内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缴存,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工期延误、质量不达标、恶意欠薪。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custominfo.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index.html/)。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邮编: 014010
联系人: 崔平
电话: 18847248795
招标代理机构: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 200米)
邮编: 014010
联系人: 崔宏凯
电话: 0472-2668985
2025 年 09 月 08 日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