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风雨操场及运动场地工程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风雨操场及运动场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海市发布时间:2024-04-30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风雨操场及运动场地工程

项目详情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风雨操场及运动场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风雨操场及运动场地工程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 项目名称: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风雨操场及运动场地工程

2、 中标(成交)候选人:

1 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新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证号

D115025719

投标报价

7795092.47元

计划工期

计划 2024年5月1日开工,2024年9月30日竣工,总工期152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安全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项目管理人员

职务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材料员

施工员

质检员

资料员

造价员

姓名

王艳娇

王维军

乔海春

王喜韬

刘万理

张宇

张芳

席伟宁

证号

215081428246

071220420

蒙建安 C2(2010)

0002630

0152211100025000021

0151710191517001508

0151810691518000539

0151811491518000364

1115022730

企业填报的业绩

1、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2×60 万吨 BDO 及年产 2×100 万吨 PBAT、PBS、PBT、PTMEG 绿色环保循环产业一期项目厂前区建筑工程;

2、乌海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智慧警务中心项目;

3、内蒙古振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煤粉制备及喷吹系统土建工程;

4、三金滨 广场住宅楼;

5、乌海市君正花园小区南区 s-6#停车楼建安工程;

6、海勃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1 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排水等其他改造工程)一标段;

7、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生活配套服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 9 万平方米新建项目。

项目经理填报的业绩

1、乌海市乌达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在利用项目工程。

企业获得的荣誉

1、2021年1月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

2、2022年1月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

3、荣获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诚信典型企业);

4、承建的“乌海市君正花园小区(南区)项目C-9#、C-13#、C-14#、C-17#楼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郭来财)荣获2022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金奖;

5、承建的“乌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朗峰二期2#楼、5#楼”(项目负责人:张乐)荣获2022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优质结构银奖;

6、承建的“依林F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被评为二〇二〇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7、承建的“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生活配套服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9万平方米新建项目”工程被评为二〇二二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8 、获得 2021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9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承诺

一、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风雨操场及运动场地工程 (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 王艳娇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三、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 “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风雨操场及运动场地工程 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2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城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证号

D115012575

投标报价

7748145.73元

计划工期

计划 2024年5月1日开工,2024年9月30日竣工,总工期152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安全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项目管理人员

职务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材料员

施工员

质检员

资料员

预算员

姓名

康志强

张国峰

刘祯

薛雅琴

吴海

郭耀峰

学英

陈霞

证号

215131428562

20202001371

蒙建安 C2(2023)0018450

0152311100005000082

0151810191518000845

0151810691518001167

0151711491517001124

0152220212001001539

企业填报的业绩

1、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特勤消防站项目;

2、乌拉特中旗殡仪馆建设项目施工;

3、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战勤物资保障库综合救援大队营房建设项目;

4、通辽市实验小学开发区富力分校开发区文化活动中心项目;

5、60000吨火锅制汤剂技改扩建项目2号生产车间工程;

6、阿拉善军分区装备物资器材库房、阿拉善军分区综合业务楼、阿拉善军分区车场重建工程。

项目经理填报的业绩

1、呼和浩特市玉泉区2022年老旧小区基础配套改造工程(第一批)施工二标段。

企业获得的荣誉

1、荣获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建筑安全生产优秀企业(建筑安全生产典型企业);

2、荣获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诚信典型企业);

3、荣获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典型企业);

4、建设的 万锦小学 工程荣获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5、建设的 包头师范学院综合教学实训楼 工程荣获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6、承建的 乌拉特前旗供电分局和变电运行一处生产运行检修楼建设项目 被评为二〇二一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7、承建的 乌审旗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 工程被评为二〇二二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8、获得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9、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承诺

一、 我方在此承诺,我方拟派往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风雨操场及运动场地工程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 “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康志强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我公司近年( 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过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三、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 “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风雨操场及运动场地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 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四、我公司对拟参与的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风雨操场及运动场地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 “本工程”)做如下承诺: 1、我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我公司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3、我公司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为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5、我公司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和冻结。 6、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7、我公司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8、我公司本项目非联合体参与投标。9、我公司中标后,资格审查申请书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所需人员、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到位。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我公司不更换上述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我公司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10、我公司不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11、我公司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并补偿招标人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12、工程施工期间,我公司有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13、我公司中标后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非法使用农民工,或者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我公司严格按照内建工〔2021〕53 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执行。1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按乌建局政字【2022】107 号《关于印发《乌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 行)》的通知》执行。

15、我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我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附件 B 无效标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规定。

五、我公司郑重承诺: 1、我公司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我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3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联友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证号

D215008150

投标报价

7787290元

计划工期

计划 2024年5月1日开工,2024年9月30日竣工,总工期152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安全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项目管理人员

职务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材料员

施工员

质检员

资料员

预算员

姓名

李贺

张利彪

李佳蓓

郝宏峰

刘文凯

李承儒

李树平

王之经

证号

215192001906

20182000980

蒙建安

C3(2022)0009815

0151811191518000011

0151810191518000028

01518106915180

00007

0151811491518000508

0152220212001000949

企业填报的业绩

1、乌梁素海湖区湿地治理及湖区水道疏浚工程附属设施(监测中心)项目;

2、尚义县室内滑冰馆项目(一期工程);

3、察右中旗乌素图镇马铃薯恒温库红萝卜深加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加工车间);

4、乌拉盖管理区平安体能训练馆建设项目;

5、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直属大队营房迁建工程;

6、康巴什区第十一小学项目。

项目经理填报的业绩

1、北方家园南区、北区小区道路硬化改造工程及北方家园北区门房建设工程;

2、爱情海公园改建项目;

3、翁牛特旗中医蒙医医院康复中心连廊等建设项目。

企业获得的荣誉

1、荣获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

2、2021年1月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

3、荣获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诚信典型企业);

4、2022年1月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

5、参建的 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中水循环利用工程(项目负责人:聂振国)被授予 2020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6、参建的快手智能云乌兰察布大数据核心区数据中心项目期工程(A栋机房、综合楼w)(项目经理:薛兰柱)被授予2022年度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7、参建的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教学楼及公寓楼项目(项目负责人:高俊通)被授子2022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8、参建的 鸿德教育园一建设培训大厦(项目负责人:亢建庭)被授予2022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9、承建的 名都·滨河国际住宅小区13#楼 工程被评为二〇二〇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10、承建的 理想之城12#楼 被评为二〇二一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11、承建的(理想之城12#楼)项目获得2021年度乌兰察布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12、获得2021年度、2022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13、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承诺

一、我方在此声明, 我方拟派往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风雨操场及运动场地工程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 “本工程”) 施工的项目经理 李贺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我公司郑重承诺,我方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四、我公司郑重承诺,我方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五、我公司郑重承诺,我方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我公司郑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七、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 “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内蒙古联友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在 政府采购 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3、无效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内蒙古蒙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 10页的1.4.1条的“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的要求,《投标文件》没有相应的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以上符合《招标文件》无效条件B1之“(8)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的要求。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与参评。

内蒙古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 10页的1.4.1条的“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的要求,《投标文件》没有相应的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以上符合《招标文件》无效条件B1之“(8)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的要求。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与参评。

4、公示时间:

20 24 04 30 —20 24 05 07 日(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 提出 ,若无异议,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海市亿居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473-2058021

址: 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大街 1号党政办公大楼附属西二层楼

监督部门: 乌海市海勃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0473-2059922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大街1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广联恒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话:18047368581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E座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