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划工程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施工招标1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划工程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施工招标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110千伏变电站963中海线与海东110千伏变电站957海东路线联络等11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呼和浩特市发布时间:2025-03-10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划工程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施工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110千伏变电站963中海线与海东110千伏变电站957海东路线联络等11项工程

项目详情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划工程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施工招标1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D1501002025021203D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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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划工程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施工招标1项目(项目编号:D1501002025021203D01)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标段(包)编号

标段名称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建造师

建造师注册编号

质量标准

工期

(交货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D1501002025021203D01003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划工程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施工招标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110千伏变电站963中海线与海东110千伏变电站957海东路线联络等11项工程

第1中标候选人

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1333.431200

柴冬

蒙21519200123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

D1501002025021203D01003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划工程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施工招标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110千伏变电站963中海线与海东110千伏变电站957海东路线联络等11项工程

第2中标候选人

京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32.891027

刘爱民

豫24120215257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D1501002025021203D01003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划工程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施工招标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110千伏变电站963中海线与海东110千伏变电站957海东路线联络等11项工程

第3中标候选人

山东锐翊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332.463450

乔剑

鲁2372019202285276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流标情况

标段号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原因

D1501002025021203D01003

山东鸿典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中的名字与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的项目负责人名字不一致 。

D1501002025021203D01003

濮阳市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4投标人未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yewu1@zhjnm.cn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写明邮件接收异议时间,例如: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 18104718009、0471-5255636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写明电话受理异议时间,例如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1.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1.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2.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 不真实异议 、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5年03月10日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