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高新区智慧生鲜集散中心项目阿拉善高新区智慧生鲜集散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阿拉善盟发布时间:2025-08-15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阿拉善高新区智慧生鲜集散中心项目
  • 项目地址: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规模: 阿拉善高新区智慧生鲜集散中心项目从场地平整、基础建设、主体建筑施工,到内部装修装饰、各类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管网、供配电设施等)的全部建设内容
  • 范围: 1500平米钢架结构厂房,内部配备标准化生鲜摊位、冷链仓储中心、检测中心、分拣配送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搭建智慧生鲜应用管理系统 ; 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概况: 一期投资建设内容:1500平米钢架结构厂房,内部配备标准化生鲜摊位、冷链仓储中心、检测中心、分拣配送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搭建智慧生鲜应用管理系统

项目详情

阿拉善高新区智慧生鲜集散中心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阿拉善高新区智慧生鲜集散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A1529712025071601,最高限价: 5041985 元,招标人 为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内蒙古 新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进行招标代理。本项目于 2025年 8 14 8 : 3 0时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开标室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综合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一览表(公示)

推荐中标候选人

山西省帝华建设有限公司

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宁夏昌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元)

5030465.00

4961314.00

4946176.00

工期

自签订合同后 2个月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自签订合同后 2个月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自签订合同后 2个月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财务状况

良好

良好

良好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李月娣

韩永波

贾鹏

证书

名称

注册证

注册证

注册证

证书

编号

2142006200805843

宁2642011201400024

宁2642017201707357

信用

良好

良好

良好

惩罚

项目组管理人员

施工员

崔高亮

薛俊潇

纪晓萱

质量员

田海鹏

仇艳

刘晓兆

材料员

张改锋

陈嘉怡

黄瑞

资料员

胡月

剡海琛

黄盼盼

安全员

史高峰

何斌

温巧玲

最终得分

91.78

89.43

87.08

排序

1

2

3

二、商务统计情况

商务统计表一(公示)

项目

投标人

企业业绩

山西省帝华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 、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元泰高导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金村镇金村小学配套公共卫生间、浴室及管理房工程、中北镇大稍口工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乡宁县幸福里 -悠然居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新区幼儿国建设项目 、国网宁夏培训中心学员宿 舍楼施工、平罗县第四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云筑和院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云筑和院6号、7号、9号、10号、11号住宅楼、1号三库二段工程总承包)、银川市第四十三中学工程项目一标段、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兴庆区民族南街32号办公楼结构分系统等综合改造项目施工、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健康养老教育及数字技术产学研实训楼项目二标段、银川市第四十二中学与银川市阅海第五小学工程项目二标段、国网宁夏固原三营供电生产综合用房、国网宁夏银川兴庆区供电公司1号、2号办公楼结构分系统等综合改造项目

宁夏昌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永宁县 “平急结合”医疗应急救治保障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 、业务用房改造工程、滩羊集团屠宰加工厂 (二期)副产品生产加工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吴起县城镇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

三、否决投标情况

序号

标段

投标人

否决理由

1

/

/

/

四、评委打分情况

评委打分情况及汇总表(公示)

投标企业名称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报价得分

总得分

排名

山西省帝华建设有限公司

42.78

9

40

91.78

1

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39.5

10

39.93

89.43

2

宁夏昌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9.16

8

39.92

87.08

3

公示时间从 2025年 8 15 日至 2025年 8 19 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正文部分第 8.5条投诉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彩色扫描件。

招标人: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 冯晓静

联系电话: 16647333588

监督单位: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城乡建设局

地址: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电话: 0483-818582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 新普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东街南 18号北楼413

联系人: 刘新发

话: 1 8247886579

2025年 8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