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河区温暖工程供热管网、节能改造项目2024年临河区温暖工程供热管网、节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临河区温暖工程供热管网节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项目详情
html
2024年临河区温暖工程供热管网、节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人名称 | 内蒙古明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巴彦淖尔市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临河区温暖工程供热管网、节能改造项目 临SZ2024-004 |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临河区温暖工程供热管网、节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临SZ2024-004-01-02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05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
| 公示期 | 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2日止 |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创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7477520.0000 |
| 工期(交货期) | 100(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苏醒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蒙1152023202400455 |
| 企业业绩 | /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付帅、无、工程师、20203009656;安全员:王 勇、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蒙建安C2(2017)0010577;施工员:霍 杰、无、岗位证、0151710191517001739;质量员:霍 毅、无、岗位证、0151710691517001525;材料员:杨 艳、无、岗位证、0151711191517000544;资料员:张 普、无、岗位证、0151711491517001168;预算员:张 霞、无、岗位证、015222020500100780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瑞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7477366.0000 |
| 工期(交货期) | 100 |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郝鑫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NMG2502527 |
| 企业业绩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NMG2502527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李文军、无、工程师、201165572;安全员:张小燕、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蒙建安C2(2011)0003056;施工员:王祯毅、无、岗位证、0151710191517001367;质检员:张凤林、无、岗位证、0151710691517001135;材料员:田 野、无、岗位证、0152211100002000103;资料员:樊 桦、无、岗位证、015171149151700074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天津市福莱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7378928.0200 |
| 工期(交货期)天 | 100 |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乌力吉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津1112013201427331。 |
| 企业业绩 | 1、时光街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天津市意风区维修修缮项目 3、石家庄市休门街传承文化修复提升EPC项目 4、天津市河北区鸿德艺术中心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孟琦、无、工程师、 I109330;安全员:朱永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津建安C2(2017)0007474;施工员:孙国伟、无、岗位证、0121710191217007093;质量员:林月坤、无、岗位证、0121710691217006952;材料员:绪笑林、无、岗位证、0121211191212007758;资料员:李旭阳、无、岗位证、012171149121700856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 无 |
异议与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