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C标段建筑安装工程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C标段建筑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时间:2025-01-10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C标段建筑安装工程

项目详情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 2×66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C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D1500001304d00208x02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 :2025年1月13日

评标情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 2×66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C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名: 内蒙古第三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208849054元,工期:325天。

中标候选人第 2名: 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22587186元,工期:325天。

中标候选人第 3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5220000元,工期:325天。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内蒙古第三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郭敏, 一级注册建造师:蒙 1152006200700128

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 项目经理 王园, 一级注册建造师: 1612017201819008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张劲, 一级注册建造师: :皖1342013201410375。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

内蒙古第三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 1中标候选人):(1)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C标段(一座双管式烟囱外筒为钢筋混凝土标高215米,内筒为钛钢复合板,两座间接冷却塔196米X柱采用钢管混凝土,为两台机组一机一塔使用);(2)北方联合电力长城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2#机组建筑施工(包括#2间冷塔196米施工);(3)内蒙古能建集团旗下营2×350MW发电工程三标段施工。(包括210米烟囱施工)。

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第 2中标候选人):(1)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D标段—烟囱及冷却塔工程,却塔#1冷却塔、#2冷却塔工程;塔高194.5米以及一座240米双钢内筒烟囱;(2)(阳泉)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西上庄2×660MW低热值燃煤电厂,“两机一塔”自然通风冷却塔工程,塔高221米;和一座240米烟囱;(3)陕西府谷清水川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三期(2×1000MW) 扩建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三标段,5、6号机组间冷塔,高度208米。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第 3中标候选人):(1)京能查干淖尔电厂2×660MW机组工程主体施工第三标段,烟塔合一,间冷塔型式为自然通风双曲线型,合塔布置的2套间接空冷系统为各自独立系统,高度219m;(2)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主机间接空冷塔及烟囱建筑工程施工(C)标段,间接空冷塔及烟囱建筑工程施工(C)标段。包括一座210m双管式钢内筒烟囱;两座196m钢筋混凝土间冷塔;(3)内蒙古汇能长川发电有限公司汇能集团长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主工程C标段施工,主工程C标段:烟囱建筑安装工程、间冷塔及其循泵房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一座240m双管式钢内筒烟囱;一座223m钢筋混凝土间冷塔。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 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aip_zhang@chng.com.cn (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 15547390891、15624888319 15512119122 (工作日 8 30-12 00 14 30-18 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1、上海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理由:企业未提供合格有效的业绩。

上海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家投标人未通过初步评审,被否决投标。

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5号发展大厦C座,

投诉受理联系人:强华

投诉受理电话: 13354713535

投诉受理邮箱: nmgnyjdlc@126.com,

纪委举报电话:( 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喜桂图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

联系人:史先生(商务)、张先生(技术)

电话: 15547390891、15624888319

电子邮件: 40677723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15512119122

电子邮件: lb_liu@chng.com.cn

附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C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