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河区3.83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2024年临河区狼山镇永利村和新民村0.52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物资第三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中标候选人公示

巴彦淖尔市发布时间:2024-12-2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临河区3.83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2024年临河区狼山镇永利村和新民村0.52项目补充设计物资第三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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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临河区狼山镇永利村和新民村0.52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物资第三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九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和编号 2024年临河区3.83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 临NK2024-012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2024年临河区狼山镇永利村和新民村0.52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物资第三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 临NK2024-012-01-03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公示期 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止
备注说明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内蒙古绿沃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1894709.0000
工期(交货期) 20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企业业绩 1.腐熟农家肥、商品有机肥肥料购销合同;2.腐熟羊粪订购合同书;3.有机肥肥料购销合同;4.腐熟农家肥(羊粪)产品购销合同;5.商品有机肥购销合同;6.商品有机肥肥料购销合同;7.商品有机肥有机肥购销合同。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巴彦淖尔市巨能肥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8979970.0000
工期(交货期) 20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企业业绩 1.生物有机肥购货合同;2.生物有机肥协议书;3.乌拉特后旗2022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4.2022年临河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增施有机肥;5.生物有机肥购货合同;6.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人民政府2023年苹果肥力提升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一标段;7.麟游县实施玉米“增密度”单产提升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合同书;8.2024年乌拉特后旗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科学施肥增效、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五原县沃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1897997.0000
工期(交货期)天 20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企业业绩 1.2022年耕地轮作工作暨岱海流域推广施用有机肥项目有机肥采购合同;2.2021年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屯垦队镇等9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批2.8486万亩)有机肥采购项目(第2标段);3.察右前旗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时点增施有机肥;4.2022年五原县2万亩持续推进盐碱地改良试点项目;5.2022年临河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增施有机肥合同包5;6.生物有机肥订购合同书;7.生物有机肥订购合同书;8.2023年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耕地轮作项目有机肥采购合同。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

1.内蒙古嘉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除施工标段外,其它标段的投标单位只允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2.内蒙古兴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除施工标段外,其它标段的投标单位只允许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3.内蒙古富华绿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除施工标段外,其它标段的投标单位只允许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4.内蒙古中农绿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由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署姓名。 5.内蒙古玖巨仙农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除施工标段外,其它标段的投标单位只允许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九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地址
联系人 刘帅 联系人 李强
电话 0478-8921689 电话 18104783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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