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供电公司关于2025年生产技改、业扩工程材料框架招标35KV及以下电缆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薛家湾供电公司关于2025年生产技改业扩工程材料框架35KV及以下电缆
项目详情
薛家湾供电公司关于2025年生产技改、业扩工程材料框架招标35KV及以下电缆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D1506002025022801D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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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湾供电公司关于2025年生产技改、业扩工程材料框架招标(项目编号:D1506002025022801D01)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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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 (真实性承诺) |
框架服务期 |
工期 (交货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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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6002025022801D01001 |
35KV及以下电缆 |
第1中标候选人 |
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 |
1549.420439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2026年03月31日前 |
收到订货通知单后15日内交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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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6002025022801D01001 |
第2中标候选人 |
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
1520.28834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2026年03月31日前 |
收到订货通知单后15日内交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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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6002025022801D01001 |
第3中标候选人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1526.285053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2026年03月31日前 |
收到订货通知单后15日内交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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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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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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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
未完整提供所投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8-2参数、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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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云南多宝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对同一组件材料投标人响应的原厂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7组件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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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苏江扬电缆有限公司 |
未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可证书或附表检测范围涵盖产品的试验项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2资格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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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亚星线缆集团有限公司 |
对同一组件材料投标人响应的原厂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7组件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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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风华线缆有限公司 |
对同一组件材料投标人响应的原厂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7组件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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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 |
对同一组件材料投标人响应的原厂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7组件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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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太阳电缆有限公司 |
对同一组件材料投标人响应的原厂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7组件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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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坤越线缆有限公司 |
未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可证书或附表检测范围涵盖产品的试验项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2资格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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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瑞天线缆有限公司 |
未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可证书或附表检测范围涵盖产品的试验项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2资格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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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无锡市新阳光电缆有限公司 |
未完整提供所投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8-2参数、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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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新缆集团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或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线下签字,未按要求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5文件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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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东风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15报价超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 不真实异议 、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5年04月09日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