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供电公司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2025年度)设备材料框架入围招标(后审标段)电动汽车充换电站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阿拉善供电公司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2025年度设备材料框架后审标段电动汽车充换电站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阿拉善供电公司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2025年度)设备材料框架入围招标(后审标段) ,标段名称:电动汽车充换电站,项目编号: D1529212025010303D01 ,最高限价: 64.7000万元 ,招标人: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委托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招标代理。本项目于 2025 年 2 月 7 日 9:00分 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01 开标室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综合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一览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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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候选人 |
浙江晨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 公司 |
宁波三星智能电气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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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价(万元) |
52.2776 |
54.225 |
5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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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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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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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良好 |
良好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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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 |
良好 |
良好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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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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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二、商务统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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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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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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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 公司 |
宁波三星智能电气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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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业绩名称 |
龙港市公共交通设施服务提升及配套工程-充电桩采购项目(一) |
新力惠龙高速象头山服务区光储一体项目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2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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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 2022 年北闸供电所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项目(本体部分)等省级储备物资(毕节供电局) |
惠州交投智停会展中心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 |
国网山东电力公司2022 年营销第二次充换电设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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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交通枢纽、仰新首末站等五处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
惠州市新力交能科技有限公司(元山服务区)1000KW 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 |
配网项目-昌江供电局2022 年管制业务充电桩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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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2023 年业扩配套工程自营充电桩项目 |
包头供电公司2023-2024 年 10 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补招充电桩等)框架协议采购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3 年-2024 年 10 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充电设备、整车桩 160KW 一体式、一机双枪等框架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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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否决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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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 |
否决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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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硕维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未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直流量值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不符合专用资料要求,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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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毅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未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直流量值计量标 准考核证书,不符合专用资料要求,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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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圳市鸿嘉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未进行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中 3.7.2 条及评标办法中要求投标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或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 线下签字的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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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代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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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委打分情况
评委打分情况及汇总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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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评分 |
技术部分评分 |
商务部分评分 |
总得分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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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8.75 |
29.40 |
5.00 |
83.1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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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
49.33 |
28.60 |
5.00 |
82.9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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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47.66 |
31.00 |
4.00 |
82.6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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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9.47 |
28.80 |
4.00 |
82.27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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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9.17 |
27.40 |
5.00 |
81.57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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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云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8.26 |
27.20 |
4.00 |
79.4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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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车莱电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42.64 |
24.00 |
5.00 |
71.64 |
7 |
公示时间从 2025 年 2 月 8 日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电网工程业务模块)-质疑、异议和投诉专区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正文部分关于投诉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电网工程业务模块)-质疑、异议和投诉专区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彩色扫描件。
监督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物资管理部
电 话:0483-3982272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电 话:0483-3982106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471-5223675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