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度生产大修技改项目可研和设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1、4标段)二次第1标段<br>第4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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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2024年度生产大修技改项目可研和设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1、4标段)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XMGGGC2024DL0006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2024年度生产大修技改项目可研和设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1、4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 XMGGGC2024DL0006 )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等相关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 3日(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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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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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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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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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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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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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真实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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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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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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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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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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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220kV生产技改工程(含应急技改)可研和设计框架采购—220kV电压等级输电、变电一次、变电二次、调度自动化、安防、消防和建筑设施类等项目(除通信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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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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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华盛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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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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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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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内若有委托的可研、设计任务未完成,顺延至所设计项目竣工结算完成,顺延期内不再分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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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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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排序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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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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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润蒙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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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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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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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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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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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排序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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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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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益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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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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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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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内若有委托的可研、设计任务未完成,顺延至所设计项目竣工结算完成,顺延期内不再分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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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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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排序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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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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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生产技改工程可研和设计框架采购
—建筑消防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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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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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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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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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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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内若有委托的可研、设计任务未完成,顺延至所设计项目竣工结算完成,顺延期内不再分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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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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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排序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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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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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筑友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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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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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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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内若有委托的可研、设计任务未完成,顺延至所设计项目竣工结算完成,顺延期内不再分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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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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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排序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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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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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平筑业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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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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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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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内若有委托的可研、设计任务未完成,顺延至所设计项目竣工结算完成,顺延期内不再分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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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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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排序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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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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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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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华盛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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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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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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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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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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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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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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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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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内若有委托的可研、设计任务未完成,顺延至所设计项目竣工结算完成,顺延期内不再分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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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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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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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润蒙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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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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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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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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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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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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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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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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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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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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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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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益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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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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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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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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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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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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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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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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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内若有委托的可研、设计任务未完成,顺延至所设计项目竣工结算完成,顺延期内不再分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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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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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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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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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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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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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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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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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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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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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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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内若有委托的可研、设计任务未完成,顺延至所设计项目竣工结算完成,顺延期内不再分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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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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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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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筑友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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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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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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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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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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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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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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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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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内若有委托的可研、设计任务未完成,顺延至所设计项目竣工结算完成,顺延期内不再分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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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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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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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平筑业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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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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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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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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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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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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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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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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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内若有委托的可研、设计任务未完成,顺延至所设计项目竣工结算完成,顺延期内不再分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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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2.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3.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4.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
不真实异议
、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
2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
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
0479-8296337
招标
代理机构: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479-8218958
监督机构:锡林郭勒盟能源局
电
话:
0479-8272634
2024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