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铁路专用线EPC总承包工程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铁路专用线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铁路专用线EPC总承包工程
- 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境内,地处“金山电厂2×300MW机组工程”西侧的元亨石墨国际产业园及其西侧空地上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8-28
项目详情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
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铁路专用线EPC总承包工程
中标候
选人公示
(招标
项目编号:
D1500001304d00137x02001)
中标候选人
公示
时间:
2024年8月8日-
202
4
年
8月11
日
一
、
评标情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
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铁路专用线EPC总承包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名: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2362173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
2名: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5275817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
3名: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7507938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的项目经理:张耀华,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京
1152006200801361。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的项目经理:白海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
1342023202401883。
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
项目经理:李胜西,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豫
1412018201902972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
1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投标人勘察设计业绩:农乃庙煤炭物流铁路专用线合同价格:592万元,河北永洋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临铭关铁路专用线工程合同价格:900 万元,新建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塔拉哈尔化工)铁路专用线工程合同价格:390 万元七苏木国际物流枢纽铁路物流中心工程合同价格:437 万元
。
3.投标人施工业绩:七苏木国际物流枢纽铁路物流中心工程QSMSG-01 标段,103782342元。4.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第
2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投标人勘察设计业绩: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铁路工程合同价格:1657.92 万元,华汪热力铁路专用线工程合同价格:1800 万元等
。
3.投标人施工业绩:霍尔果斯开建国际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合同价格:18732.66 万元,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蒙华铁路与中煤铁路专用线联络线工程土建标段合同价格:10402.99 万元。4.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
。
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
3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投标人勘察设计业绩:四川中悦隆盛实业有限公司峨边南铁路专用线工程合同价格:1450.5万元。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新增输煤铁路 EPC 总承包合同价格:2560.50万元等
。
3.投标人施工业绩:山西晋钢智造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合同价格:14802.7626 万元。安阳万庄公铁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工程合同价格:15369.0944 万元。4.
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和通号
(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三
、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无。
四
、
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
G区2号写字楼
投诉受理联系人:邬丽爽
投诉受理电话:
13848127845
投诉受理邮箱:
fgwghdlk@163.com
纪委举报电话:(
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
五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境内
商务联系人:高先生(
18247930069)
技术联系人:马先生(
18647407813)
电子邮件:
1554094518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15512119122
电子邮件:
lb_liu@ch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