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公路工程旧路恢复施工国道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公路工程旧路恢复施工334JLHF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兴安盟发布时间:2025-09-0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国道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公路工程旧路恢复施工334JLHF标段

项目详情

国道 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公路工程旧路恢复

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E1522002025081101001001

国道 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公路工程旧路恢复施工招标 202 5 9 3 9 3 0分进行了公开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2 5 9 3 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 国道 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公路工程旧路恢复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标段编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推荐意见

334JLHF

内蒙古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3 , 566 , 090

推荐为第 1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金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 569 , 209

推荐为第 2中标候选人

山西日月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 573 , 045

推荐为第 3中标候选人

二、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 项目业绩、 主要人员姓名、 证书编号、个人业绩、 工程质量、安全目标 工期 及信誉情况

334JLHF标段 :

推荐第 1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

项目业绩

1、 2024 年太仆寺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工程;

2、 2024年正蓝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工程;

项目经理

(姓名)

张永旺

建造师 证书编号

215081013422

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 2024年正蓝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工程;

项目总工

(姓名)

张锋

项目总工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 2024年正蓝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工程;

工程质量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工期

9 1 日历天

信誉情况

良好

推荐第 2中标

候选人

内蒙古金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

项目业绩

1、 2023 年太仆寺旗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项目(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制村通双车道 )

项目经理

(姓名)

刘春林

建造师 证书编号

215101014448

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 2023 年太仆寺旗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项目(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制村通双车道 )

项目总工

(姓名)

王强

项目总工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 2023 年太仆寺旗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项目(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制村通双车道 )

工程质量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工期

91 日历天

信誉情况

良好

推荐第 3中标

候选人

山西日月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

项目业绩

1、 灵石县孙家山至杨家山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2、 万柏林区一线天旅游公路提质提档工程 (第一合同段)

3、 沁源县县道景西线东阳城危桥改造工程

4、 太原市万柏林区 2021年大窊至西沟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项目经理

(姓名)

云飞

建造师 证书编号

2142020202159633

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 灵石县来全至汤村公路改造工程;

项目总工

(姓名)

会支

项目总工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 蒲县 2024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

工程质量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工期

91 日历天

信誉情况

良好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否决 理由

四、其他:

公示时间从 202 5 9 3 日至 202 5 9 8 ,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话: 0482-8200669

招 标 人 :国道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话: 0482-8237788

招标代理: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话: 15648220779

202 5 9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