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风科技入企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名称: 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风科技入企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 规模: 利用葛根庙北站博源专用线、元利入园企业专用线,自元利与金风入园企业新建铁路专用线设计分界CK1+700处引出跨纬五街后,接入佳阖专用线DK0+147(=CK2+773),CK1+700-CK2+773.61段专用线正线及葛根庙北部分站改工程,正线全长1.073km ; 分包人的信誉要求应满足本招标项目对于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 范围: 2> 3 style="margin: 12px 0px 8px; 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2.1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风科技入企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3> 3 style="margin: 12px 0px 8px; 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2.2建设地点: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3> 3 style="margin: 12px 0px 8px; 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2.3招标规模:利用葛根庙北站博源专用线、元利入园企业专用线,自元利与金风入园企业新建铁路专用线设计分界CK1+700处引出跨纬五街后,接入佳阖专用线DK0+147(=CK2+773),CK1+700-CK2+773.61段专用线正线及葛根庙北部分站改工程,正线全长1.073km。金风科技走行线于CK2+690接轨后折向西,向西走行于地块19设金风科技装卸场,新建金风科技走行线0.573km,采购内燃机动车组1辆。 3> 3 style="margin: 12px 0px 8px; 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2.4项目计划投资:4875.7744万元 3> 3 style="margin: 12px 0px 8px; 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2.5标段划分: 3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2
项目详情
一、项目概况
利用葛根庙北站博源专用线、元利入园企业专用线,自元利与金风入园企业新建铁路专用线设计分界CK1+700处引出跨纬五街后,接入佳阖专用线DK0+147(=CK2+773),CK1+700-CK2+773.61段专用线正线及葛根庙北部分站改工程,正线全长1.073km。金风科技走行线于CK2+690接轨后折向西,向西走行于地块19设金风科技装卸场,新建金风科技走行线0.573km,采购内燃机动车组1辆。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风科技入企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1.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 )
2.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 )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 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 项目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 18586098101@163.com
邮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邮编: 010010( 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
4.反馈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 15 日17:00前(以 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
六、公示期
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5日,共 3 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 发布机构及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关宇恒、郭海龙
电话: 18586098101、0471-3473023
电子邮箱: 18586098101@163.com
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招标人: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蒙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482-2220675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 1.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nmg.gov.cn/ )
2.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