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2025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及朝阳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发布时间:2025-05-28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朝阳市2025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及朝阳市2025年普通国省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项目详情

朝阳市 2025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及朝阳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受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 “招标人”)的委托,就朝阳市2025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及朝阳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招标代码:202521130012366306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 5 5 27 日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

安全目标

工期(日历天)

第一名

沈阳五洲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3471000.00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 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143

第二名

大连云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3474000.00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 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143

第三名

建平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475105.00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 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143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沈阳五洲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大连云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平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姓名

卢宏伟

张永杰

石磊

证书 1

名称

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

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

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

编号

1212022202300793

221102095951

1442017201742091

证书 2

名称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 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 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 证书

编号

辽交安 B(17)G00112

辽交安 B22G01722

辽交安 B(22)G01120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沈阳五洲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大连云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平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工姓名

张力兴

孙继鹏

任君

证书 1

名称

道路桥隧工程师

道路工程工程师

道路与桥隧工程师

编号

18311862

00414064

181179940

四、中标候选人的资质 及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

沈阳五洲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大连云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平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企业业绩

1、 2020年辽宁省(不含大连市)普通干线公路改性稀浆封层预防性养护维修工程施工

2、 2023年辽宁省普通国道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第5标段)

1、 国道 G228 东线 ( 三道湾 北海段 ) 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2、 省道 S212 盖亮线亮甲店至永锋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1、 朝阳市老宽线 ( 老虎山至小马场段 ) 预防养护工程

2、 朝阳市小叶线 ( 小塘至仓子北段 ) ( 工业园区至叶柏寿段 ) 修复养护工程

五、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 5 5 28 日至 202 5 6 3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 78号

联系人: 女士

联系电话: 0421-71011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 65-2

联系人:王永鹏

联系电话: 0421-3552929

九、 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 单位: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 1段78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0421-263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