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庄西线(炮手至大黑山段)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发布时间:2025-05-15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朝阳市庄西线炮手至大黑山段修复养护工程
  • 范围: 2.1 该工程位于国道庄西线朝阳市北票境内

项目详情

朝阳市庄西线(炮手至大黑山段)修复养护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受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 “招标人”)的委托,就 朝阳市庄西线(炮手至大黑山段)修复养护工程 (招标代码: 202521130012300716001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 202 5 5 14 日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

安全目标

工期(日历天)

第一名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9250276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 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184

第二名

北票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0368203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 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184

第三名

喀左县信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0561210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 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184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北票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喀左县信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姓名

秦晓刚

李春胜

姚婷婷

证书 1

名称

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

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

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

编号

1212012201309466

2212023202312843

2212020202302398

证书 2

名称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 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 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 证书

编号

交安 B 18G01720

交安 B 24G00383

交安 B 23 G01148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北票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喀左县信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工姓名

朱伟光

陈树海

连政迪

证书 1

名称

公路工程工程师

道路桥隧工程师

道路桥隧工程师

编号

00118505

00234638

183190166

四、中标候选人的资质 及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北票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喀左县信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企业业绩

1、 朝阳市国道京沈线(王桂芝店至西大营子段)修复养护工程

2、 朝阳市赤锦线(南大桥 -老爷岭段)、朝葫线(长宝营子-凌风广场段)修复养护工程

1、 朝阳市北杨线(台子梁至小马架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2、 朝阳市赤锦线(建平镇至朱家窝铺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1、 京沈线(东窑梁至端正沟梁段)养护工程

2、 朝阳市北杨线(宁家窑至魏塔线铁道口段)修复养护工程

五、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 5 5 15 日至 202 5 5 19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 78号

联系人: 女士

联系电话: 0421-71011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 65-2

联系人:王永鹏

联系电话: 0421-3552929

九、 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 单位: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 1段78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0421-2631321